从张新华被判死刑说到“能人腐败”
12.12.2014 13:39
本文来源: 检察
尽管目前只是一审,张新华的命运并未定论,但一审法院用死刑对其贪腐行为作了最强烈的否定。和同一天被一审宣判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相比,作为处级干部的他,级别要低一些,但更高的贪腐数额(3.4亿元VS3558万余元)、更重的处刑(死刑VS无期徒刑),令其当天受关注程度,超过至少是不输于刘铁男。
走到这一步,决定性因素当然是张新华咎由自取,但制度层面未必没有反思的空间。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国企,本已濒临破产,为何能在他的运作下成为腐败敛财的“摇钱树”?长达十五年、牵涉所有国企高层的贪腐行为,为何迟迟没有被及时发现和遏制?这些,都是需要追问的问题。
尤其耐人寻味的是,新华社报道援引办案人员说法称,人们对张新华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他是“能人”,让濒临破产的国企“起死回生”;有人认为他贪得无厌,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不可否认,让十年前负债数亿元的企业起死回生,张新华是具有经营头脑的,也配得上“能人”称谓。但今天的悲剧,或许从他被认定为“能人”那一刻,就已经注定。
“能”,是选拔干部的重要标准,但如果“能”不能和“德”结合在一起,它带给我们事业的就将不是福音,而是灾难。遗憾的是,一些地方过分注重对“能”的考量。恰恰,怎样的人算“能人”,人们标准不同。一旦不讲法治、不守规矩敢胡来被视为“能”,张新华这样的人的确更容易受到重用。事实上,多年来,无论公司经营还是个人贪腐,他都把“不规矩”发挥到极致。
受到重用的张新华如鱼得水,公司迅速扭亏为盈。于是,“能人”之外,他又多了一层“功臣”的光环。这不仅让他在公司内部“说一不二”,也成为“绑架”上级有关部门的资本。新华社报道说,案发前,张新华曾被白云公司多名职工举报十多年,却未被查处。不知道除了他善于“销赃”,不容易被抓到把柄等原因,接受举报的部门是否有这样的顾虑:“动了张新华,一旦公司亏损,谁能负起这个责任?”
“过去很多年里,不少人把企业和‘一把手’捆绑在一起,认为反腐反到‘一把手’头上企业就垮了,实际上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必须扭转过来。”反腐专家的说法,令人警醒。现实中,一些“一把手”被抓企业经营蒸蒸日上,反证了“能人依赖”的错误与盲目。
“能人腐败”是最近一个比较热的词。它揭示了一些地方、部门权力寻租空间大、监督缺位等弊端。今后选人、用人,肯定还要选能人,但能人中间选谁?如何有效监督他们?一旦发现选错了,如何第一时间拿下?张新华案,为我们提供了有价值的反思标本。
本文来源: 检察
12.12.2014 13:39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中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