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用他人名义办信用卡透支套现 被判五年
18.12.2015 19:12
本文来源: 半岛网
平某经营一家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但自己因信誉不良难以从银行申请贷款,便动起了使用别人的信用卡透支套现,维持公司经营的想法。2012年8月,平某以帮助常某、时某、交某、田某、苏某办理信用卡为名,使用上述5人的身份证,虚构该五人为其公司员工的事实,并以公司名义出具了相关资信证明,从银行办理了信用卡申报手续。后为达到截留信用卡的目的,5人在信用卡申报资料上签名后,平某将上述五人的信用卡邮递地址填写为其公司地址。同年9月,信用卡邮递至平某的公司。平某在上述五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开通信用卡,并通过虚假交易套取现金使用。截至2015年3月,上述五张信用卡尚有本金16余万元逾期未偿还。案发后,平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并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冒用时某、交某、田某信用卡犯罪的事实,其亲属退还赃款13万元。
“鉴于被告人在法庭审理中自愿认罪,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冒用时某、交某、田某信用卡犯罪的事实,案发后主动退赃,可从轻处罚。”最终,五莲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平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骗取赃款未偿还部分予以继续追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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