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说检察(二)
进一步建立对中小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
巩晓雁,山东省人大代表、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中心中学教研科物理教研员 中学高级教师
作为教育系统的山东省人大代表,虽然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平时接触检察方面的工作不多,但是自从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有意识的关注检察工作,更多的还是对检察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山东省检察院一直以来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联系人大代表,定期通过微信平台发布检察工作的信息,通报检察工作的进展。作为省代表,今年应省检察院的邀请,我相继参加了省检察院2014年度评议市级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工作、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听取了省检察院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和2015年工作打算。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创新成果,为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山东建设保驾护航。
作为教育系统的一名省代表,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工作者,关注最多的还是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近几年,通过参加各种调研活动了解到,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非常淡薄,违法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呈上升趋势,犯罪人员低龄化趋势明显,说明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亟待加强。
建议检察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教育主管部门配合,结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例,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和警示,也可以通过制作相关的警示教育宣传片,有效地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省检察院在这方面已经做了相关的工作,希望进一步建立对中小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期待有更好的进展,共同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
祝愿2015年全省监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
为批捕设定具体规则,净化全省司法环境
韩萌,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近年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在依法预防和惩罚犯罪同时,积极发挥和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有效保障了全省经济发展,获得了全省人民的认可,在2014年1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中,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2014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派驻基层检察室,倾听基层乡镇群众心声,服务于民生的最前沿;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启用律师预约系统;通过并实施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会议活动管理办法》等举措,都获得了好评。
2015年,建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能够推进和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落实中央政法委取消批捕率等不合理考核指标的要求,尽快制定批准逮捕的具体规则,强化批准逮捕的标准和条件。近年来,由于批捕率等不合理考核指标及《刑诉法》关于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规定过于抽象等因素,我省刑事案件羁押率一直居高不下,许多明显符合取保候审的嫌疑人都被批准逮捕。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1月20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更明确要求取消批捕率等不合理考核指标,建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能够尽快落实中央政法委的要求,抓紧制定批捕的具体适用规则,明确批准逮捕的具体情形和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批准逮捕,切实降低全省刑事案件羁押率。
二、强化对司法腐败的法律监督职能,建立人民群众对司法腐败投诉的专项监督平台,积极查处司法腐败,净化全省司法环境。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习主席更是提出了“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要求,建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能够尽快建立人民群众对司法腐败投诉的专项监督平台,畅通对司法腐败的投诉渠道,使全省对司法腐败的查处常态化,努力让全省人民群众能够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相信也预祝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能够在2015年的工作中,继续得到全省人民认可,继续全票通过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