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说检察(六)
转型创新背景下的法制建设
李新峰 山东省政协委员 山东省自主创新促进中心主任
2014年12月,我有幸参加了各市检察长及铁检检察长述职述廉评价活动。对我省的检察工作有了一个较为立体全面的了解。检察系统干部群众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号召,在社会新常态下,以工作方法创新利益为切入,积极探索了“四个典型”引领机制,助推反渎专职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有针对性的在典型领域开展专项调查。把群众的诉求作为辐射点,拉长走访服务,拓展法律监督。选择一个或几个地区作为典型试点单位先行突破。以试点地区为载体,通过点上破冰,搞好局部示范,以点促面,把解决本地办案实际问题与攻克面上共性难题结合起来,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探索典型案例指导机制,集中建立典型案例信息库,刊登各地优秀成功案例,对各地办案实践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探索实行典型经验复制机制,放大典型经验的效果,分享智慧,做到“一地开花遍地结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检力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积极创新思路措施,探索形成“一三四五”工作模式,助推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深化升级。
基层检察室的“一三四五”工作模式既注重突出重点,又注重统筹兼顾,既有远期目标,又有阶段性措施,既抓“硬件”建设,又抓“软件”建设,既注重创新性推进,又注重规范化运行,都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派驻基层检察室作为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力量,对促进基层法制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维护一方平安的“稳定器”、化解矛盾纠纷的“解压阀”、预防腐败的“新屏障”、构建和谐检民关系的“连心桥”、扎根培土接地气、服务百姓惠民生的“工作站”。
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人民检察事业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间,任重道远。期待省检察院在转型创新的大背景下适应新形势,开拓创新,取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