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级以上地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公示
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经以地市为单位创建自评、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推荐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现场评审,济南、潍坊两市被确定为地市级以上地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创建工作程序,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现对以上市进行社会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5年12月15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我省中医药管理局举报,也可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对举报者信息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1.省中医药管理局接受举报信的邮寄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邮编:250014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接受举报信的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邮编:100027
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