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重点督办15件代表建议

09.04.2018  11:20

4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2018年重点督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并发出通知,要求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承办部门和提建议代表的沟通联系,督促承办部门进一步完善与代表的沟通机制,认真研究落实代表所提建议,按时规范答复代表,切实推动解决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通知指出,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5次会议研究,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收到的581件代表建议中的15件确定为常委会今年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

1.德州代表团袁志勇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建议》(第9号);

2.德州代表团杜海霞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建议》(第11号);

3.德州代表团郭晓东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校园贷”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第21号);

4.菏泽代表团张雅维代表提出的《关于积极破解“企业担保圈”困局的建议》(第44号);

5.滨州代表团崔洪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的建议》(第83号);

6.济宁代表团王祥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建设的建议》(第111号);

7.青岛代表团吕善勇代表提出的《关于深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 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建议》(第134号);

8.青岛代表团薛长湖代表提出的《以“一带一路”战略为指引,推动山东省远洋渔业跨越式发展的建议》(第141号);

9.菏泽代表团侯宪会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旅游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第167号);

10.菏泽代表团张化良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73号);

11.枣庄代表团武玉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山东体育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15号);

12.滨州代表团高子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营养老机构政策和财政扶持力度的建议》(第271号);

13.青岛代表团王乙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314号);

14.济南代表团金述龙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建议》(第530号);

15.烟台代表团李淑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第535号)。

通知要求,15件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都是涉及全省工作大局的重要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有关专门委员会要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承办部门和提建议代表的沟通联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承办部门进一步完善与代表的沟通机制,准确把握代表意图,及时通报办理进展,主动听取代表意见,认真研究落实代表所提建议,按时规范答复代表,同时,督促各承办部门以办理代表建议为契机,深入查找全省层面或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更好地改进工作,切实推动解决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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