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院241件减刑假释案件首次微博公示

02.09.2014  19:35

  德州中院微博公示减刑假释案件(德州中院微博截图)

   齐鲁网9月2日讯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在其官方微博以及官方网站公示出了长达10页的减刑假释案件名单。据了解,这是自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之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对外进行网上公示。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法院在线》报道,此次减刑、假释案件的公示内容包括了案件的案号、姓名、年龄、籍贯、罪名等信息,清楚明了地将241件案件进行整理并及时进行了网上公布,自8月6日公示后已有十几万的浏览量,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许本海表示:“第一批241件案件立案以后,在五日内按照要求上网予以公示,也就是对于所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姓名、籍贯、所犯罪名、以及所报请减刑假释的情况、减刑假释的依据等基本情况全部予以上网公示对社会公示。这样接受社会的监督,由此推动此类案件审理更加公开透明,确保案件公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