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新房价格数据:济南止“两连跌”青岛现“两微涨”

19.03.2017  18:45

  3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7年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济南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没有变化,青岛上涨了0.2%,烟台上涨了0.5%,济宁上涨了0.3%。其中济南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自去年12月以来止跌,青岛1月上涨0.1%,实现两连涨,并于3月16日起实施限购新政。

  二手房方面,济南、青岛、烟台、济宁分别比上月上涨0.5%、0.8%、0.3%和0.1%。从数据看,济青的二手房价格比较坚挺。

  去年十一黄金周之后,济南实施限购,房价涨幅渐趋放缓,10月、11月新房价格分别环比上涨3.4%、1.1%。去年12月底,济南市再次加严了限购政策,楼市继续降温。今年1月,济南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1%,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开局。

  本月15日,青岛发布《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决定自3月16日起实施系列限购新政。根据通知,在青岛市区范围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与此同时,公积金和商贷首付比例也相应提高。其中,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在青岛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在包括济南在内的省内外热点城市实施限购政策的影响下,以及面对外地居民置业、投资性购房比例上升的风险趋势,出于调控考虑,青岛实施限购新政很有必要。”山东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程道平表示。

  程道平认为,相对于其他城市,青岛这次的限购新政采取温和适度的差别化政策,调整相对合理,“缴纳社保和银行贷款的新政策,使得外来炒房者的入市的门槛会提高。而对于当地有稳定就业的群体来讲,购房压力不会有太大变化。”

  省统计局近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两月,我省商品房销售市场延续上年旺销态势,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762.8万平方米,增长23.6%。其中热点城市济南、青岛旺销势头不减,分别增长23.2%、23.3%。

作者:王川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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