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硬性新规:化工企业“一把手”每天都要承诺安全生产

26.10.2016  19:02

山东省安监局日前表示,在确定事故隐患为零的前提下,化工企业要以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名义,向社会发布安全承诺公告。每一家化工企业,都要在企业网站显著位置、企业主门岗显著位置,由企业“一把手”对外承诺本企业处在安全生产状态。

这项新规的目的就在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承诺了,就要承担责任。”山东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一项硬性规定,各级安监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督促本辖区内化工企业开展建立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将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当前正在开展的“大快严”集中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不如实发布或发布虚假信息的情况,要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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