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电影响村庄水站 村干部打伤企业负责人
原标题:多次阻止企业接电 村干部打伤企业负责人
华商报讯(记者 贾凡)大荔县同华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华公司)负责人冯永军收购已倒闭企业建厂,但在为企业安装接电工程时多次遭企业所在村村干部阻止。4月16日下午,冯永军与供电部门人员再次安装接电设施时,遭大荔县段家镇育红村水站负责人、村小组长雷世社等人阻止,双方发生冲突,冯永军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
企业:接电过程中 多次遭到村干部阻挠
4月19日,冯永军告诉华商报记者,去年3月,他收购位于大荔县段家镇育红村已破产的一家矿泉水厂,准备重建并投产。
“生产设备都已联系好,只需装好接电设施就可投产,但装接电设备过程中多次遭到当地村干部阻挠,无法按期投产。”冯永军说,4月16日下午,他和供电部门人员再次安装设备时,被育红村几名干部打伤。
据了解,今年2月份,该公司与大荔县地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给企业安装配电设施及新架线路的用电工程合同,施工日期为2016年2月20日至同年3月20日。3月10日,供电部门人员在安装新架线路时,被育红村水站承包人,也是村小组长的雷世社强行阻挡。“理由是电力部门曾停电未通知村上,导致抽水站抽水设备被毁。”冯永军说,接电工程被迫停工。4月8日再次安装时,雷世社以水站线路老化、负荷不起大企业用电、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为由阻止施工。
4月16日下午,冯永军与公司一名副总及供电人员再次安装接电设备,雷世社及几名村干部来到现场阻止施工。
“野外施工,我们带了把砍树枝的刀,副总返回企业途中,被几名村干部挡住,并抢夺刀具,我上前阻挡时双方发生冲突。”冯永军说,他们二人被对方四五人打倒,自己眼部被打伤。据医院诊断报告显示,他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颜面部软组织损伤。
村两委会:供电部门无故停电造成水站损失
19日下午,大荔县公安局冯村派出所一处警民警介绍,经调查,雷世社承认自己和几名村干部与冯永军发生冲突,且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冯永军眼部的伤也确为雷世社和一村干部造成。“待事情调查清楚后,会对参与斗殴人员予以处罚。”民警说。
据了解,育红村水站承担全村3000余人浇地重任,而水站专线变压器及线路老化,用电高峰期和抗旱期间常出现故障,雷世社及村干部怕影响水站正常用电,造成全村损失,所以对其公司接电进行阻止。
在育红村两委会“关于同华公司状告我村两委会组织、群众非法阻挡安装电力工程的情况说明”中提到,高压电杆是村上自己安装,且在2014年、2015年,分别因高压线路突断,造成水站电机烧毁及线路承受不起致变压器烧毁等,尤其是今年连续三次发生断电,造成管子破裂、电机烧毁,这些损失供电部门并未予以解决。
19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大荔县地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但了解该工程的一名副总经理及电力施工负责人均下乡,无法了解矛盾具体情况。随后,华商报记者再次电话、短信联系该副总经理,截止发稿时仍未得到回复。
镇政府:纪委已介入 公平公正处理
根据段家镇政府给华商报记者出具的“关于同华设计有限公司与育红村用电纠纷问题的回复”提到,村干部阻止同华公司接电施工,镇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与供电部门、同华公司、村水站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
“15日,经镇政府协调,村干部和水站负责人同意为其接电,但村水站的问题还要解决,我们准备上班后再次协商。”段家镇政府副镇长程忠义说,事件还在协商中,供电部门和同华公司却去接电,被村干部发现后发生了冲突。
程忠义说,此事发生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镇纪委书记牵头,介入村干部打架事件,对相关村组干部给予处分,并安排看望同华公司受伤人员,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事件双方做出公正公平处理。
镇纪委:对参与打架的村组人员予以处分
4月20日,段家镇党委、段家镇纪委做出了《关于雷世社等人打架事件的处理决定》,经查,2016年4月16日下午3时许,大荔县电力部门与同华公司在育红村实施接电工程中,育红村抽水站负责人雷世社与何某某、赵某某、吴某某、韩某某及雷某成等人以抽水站电线线路负荷不起等理由进行阻止,在争执中发生夺刀打架事件,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
为了进一步优化段家镇投资环境,打击破坏投资环境行为,段家镇政府、镇纪委根据当事人叙述和现场走访,经镇党委开会研究,决定予以雷世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参与打架的何某某责令公开检查处分;给予赵某某、吴某某警示谈话处分;给予现场围观群众韩某某、雷某成批评教育。
同时,段家镇党委要求所有参与打架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镇调查组调查工作,并以此事件为戒,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优化提升投资环境,积极与客商沟通交流,为客商提供好服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让客商安心投资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