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粮集团等6企业整合组建将于10月底前实施
18.08.2016 14:03
本文来源: 半岛网
齐鲁晚报 记者 张玉岩
目前已着手制定组建改建方案
8月8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计划》。根据实施计划,对鲁粮集团等6户拟整合组建省管一级企业。国资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制定组建、改建方案的过程中,将由省国资委会同主管部门制定,于2016年10月底前组织实施。
组建、改建方案的制定,首先要确定股权结构和组建范围,目前,6户拟整合组建的省管一级企业都已经确定了股份结构和组建范围。国有产权划入省国资委和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分别由省国资委持有70%、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30%。
国资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目前组建范围也已经确定,鲁粮集团包括省粮食局所属企业19户,水发集团包括省水利厅所属企业23户,山科集团包括省科学院所属企业32户,种业集团包括省农科院所属企业78户,地矿集团包括省地矿局所属企业51户,泰山地勘集团包括省煤田地质局所属企业18户,共221户企业。”
接下来,将根据各个集团不同情况,确定主体企业,“有可能选择现有基础较好的企业,也可能会新成立企业,这要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决定。”同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机构,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理顺主体企业和下属企业之间的关系,并且要制定发展规划。
五企业过渡期内领导由主管部门提名
那么这些新组建的企业与原主管单位是否还有关系?如果有的话,将是何种关系呢?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不同企业的情况,与原主管单位关系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鲁粮集团基础较好,组建完成后与原单位不再有企业管理运营的关系。剩余五家情况相对复杂一些,有三年的过渡期。
“鲁粮集团的企业经营基础比较好,与市场融合程度高,资产规模较大。像这种情况比较适合组建形成集储备、加工、流通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型粮食产业集团,并承担粮食储备等任务。”所以鲁粮集团由省国资委和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履行全部出资人职责,省国资委负责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同时,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建设也由省国资委党委负责。“这一类的企业与原主管单位在企业经营上就不再有联系,只有正常的行政管理关系。”
而剩余五个集团的企业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水发集团、山科集团、种业集团、地矿集团和泰山地勘集团,这类企业行业特点明显,普遍存在事企交叉重合、人员资产不分等问题。”比如说省水利厅所属的水发集团,承担全省水利民生工程建设任务,需要依托既有的财政资金渠道和省水利厅的行政扶持;省地矿局和省煤田地质局所属地矿集团和泰山地勘集团,是矿产资源勘查的专业平台,经营资质和勘查技术主要依托事业单位,需要原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和技术支持。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这些企业对主管部门的依存度较大。
对这五家企业,设置3年过渡期,由省国资委和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履行部分出资人职责。对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在过渡期内由主管部门提名企业董事长和党委成员,报省国资委党委批准,主管部门负责董事会和党委会的日常管理。5户企业其他出资人职责由省国资委和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按第一类方式履行。过渡期内有关主管部门,则要积极研究解决事企交叉重合、人员资产不分等问题。
新组建的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改建之后的集团采用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经理层逐步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员工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从目前来看,不少企业中存在事企交叉重合、人员资产不分的情况。对于职工安置的情况,该负责人介绍,目前的思路是:“统一监管过程中,产权划转的省属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关系保持不变。对部分企业存在的与主管单位混岗使用的工作人员,主管部门要根据政策规定妥善安置。”新组建的企业,员工要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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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2016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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