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类企业8月可申领稳岗补贴
为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稳岗位”的功能作用,我市将在8月份集中受理2014年符合条件企业稳岗补贴申请。
补贴政策惠及5类企业
据介绍,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人社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有关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文件精神,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上所述企业均为具体实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的企业,不包括企业集团。
5类企业可申请
钢铁、水泥、炼油等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
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企业。
列入国家、省和市主辅分离计划、与主业脱钩或分离的企业。
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签署相关协议并生效的企业。
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申请补贴还需这些条件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同期城镇登记失业率;
●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稳岗补贴每年申请一次
对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以及主辅分离期间,可以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享受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所需资金从各市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度只能申领一次稳岗补贴。
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稳岗补贴每年申领时间集中在2月份和8月份。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向参保缴费地的县(市)区或市级发改、经信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企业类型认定申请;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人民法院等部门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情可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或拨打咨询电话0531—66605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