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三会一课”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

20.10.2015  16:31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

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全省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增强局系统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有效性,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三会一课”制度的有关工作

(一)切实提高对“三会一课”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定期上党课制度。“三会一课”是规范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完善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加强“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意义,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促进本单位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要求

1、健全组织形式。

党章》明确要求,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在2014年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基础上,将本单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小组。基层党委(总支)下属的党支部,可按照党员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党的小组,把干部党员和非干部党员一起编组过组织生活。要本着便于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原则进行编组。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组长由群众基础好、工作责任感强的正式党员担任。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如支部党员人数较少,工作岗位比较集中,便于开展党员活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2、明确“三会一课”制度的性质和职责。

(1)支部党员大会。由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其职责是讨论和决定党支部的重要事项。比如:传达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等。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开展本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和开展具体工作,进行支部委员之间的思想沟通、意见交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支部委员会一般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

(3)党小组会。党小组受党支部的领导,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对党员进行考察和教育,组织党员进行思想汇报和谈心交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履行以上职责。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由本小组的全体党员参加。

(4)定期上党课。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基本形式。组织党员上党课,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在于提高党员对党的认识,增强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纪律意识。党课教育应至少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各基层党组织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制定和完善党课教育计划,确保党员能够按时接受党课教育。党课的内容涉及党的理论、党的历史、先模事迹、警示教育等多个方面。各级党组织应丰富教育内容,采取专题讲座、事迹报告、观看教育片、参观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增强党课教育的吸引力。

二、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有关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是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是保障党内生活原则性和实效性的重要形式,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的重要载体。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组织好本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有序开展。

(二)有关工作要求。

1、组织生活会。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专题的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召集,支部(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检查本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性原则、群众路线、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党员之间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加强自身修养,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党组织应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应深入调查研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确定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将准备开会的有关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及时将开会的时间地点通知本支部(小组)党员。开会时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民主生活会。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专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一般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召开。参加人员为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全体委员。主要任务是委员之间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和监督,统一思想,增进团结。

各党组织应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应召集全体委员讨论,根据上级要求确定中心议题,明确开会的时间,地点,通知全体委员做好材料准备。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分类归纳,整理出对班子和个人提出的意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准备情况,邀请上级派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开会时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省体育局直属机关党委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