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介绍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有关情况
6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吹风会,介绍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促进稳增长防风险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连维良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坚持结构性去杠杆,抓紧落实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各项决策部署,妥善化解存量风险,有效控制增量风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5月2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确定了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措施,支持企业纾困化险、增强发展后劲。
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是推动企业去杠杆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促进企业发展的有力手段,在减少企业负债降低财务成本的同时,有利于增强企业资本实力,推动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实现防风险与稳增长、促改革的有机结合。本轮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不同于以往的政策性债转股,转股对象企业、转股债权、转股价格和条件、资金筹集、股权管理和退出等都是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确定的,政府不拉名单不搞拉郎配,政府的作用是为市场主体创造适宜的政策环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落实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各项工作。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截至2019年4月末,债转股签约金额已经达到2.3万亿元,投放落地9095亿元。已有106家企业、367个项目实施债转股。实施债转股的行业和区域覆盖面不断扩大,涉及钢铁、有色、煤炭、电力、交通运输等26个行业。
随着各项工作的逐步深入,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工作在稳增长、促改革、防风险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企业杠杆率持续下降。宏观层面上,按照人民银行数据,截至2018年末,我国总体杠杆率为249.4%,比2017年末降低1.5个百分点。根据国际清算银行最新数据,去年三季度末我国企业部门杠杆率为152.9%,同比降低5.7个百分点。微观层面上,2018年末,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64.7%,较2017年末下降1个百分点。
二是增强了优质企业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目前针对优质企业的债转股占到落地规模的一半以上,充实了转股企业的资本,提高了信用等级,释放了投资潜力,有力促进了稳增长。
三是推动了出险企业债务的稳妥有序处置。通过以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为核心的综合措施,稳妥处置了一批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的债务风险,推动有效化解债务“灰犀牛”风险。
四是深化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债转股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紧密结合,通过引进民营资本、实施机构向转股企业派驻董事监事高管等方式,优化了企业治理结构。
五是有力支持了民营经济发展。针对部分民营企业融资难、债务高企等问题,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使一些民营企业实现脱困发展。六是促进了直接融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丰富了直接融资的形式,拓宽了社会资金转化为股本投资的渠道,推动股债融资结构更加合理化。
经过多方面探索努力,债转股工作已经形成了市场化法治化的推进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刚刚召开的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的具体要求,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是破解难题、打通堵点,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在稳增长、促改革、防风险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合理定价机制。要在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完善国有企业、实施机构尽职免责办法,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定价市场化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主力军作用。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建立符合股权投资特点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体系。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占用资本较多问题。
三是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强化依法平等保护社会资本权益。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支持保险资金等长期限资金投资。探索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债转股。
四是积极推动优质企业和民营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鼓励对高杠杆优质企业、企业集团内部优质子公司实施债转股。支持实施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选择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债转股。
五是推动转股企业完善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治理结构。推动实施机构做企业的积极股东,依法派驻董事、监事、高管,实质性参与企业管理,促进企业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