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6月25日国务院52次常务会议和国家粮食局安排部署,7月1日至8月20日,山东全面查清纳入清查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粮食仓储设施仓容和使用情况,圆满完成国家粮食仓库清查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我省高度重视国家粮仓清查工作,扎实做好清查准备工作。成立了由省粮食局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省粮食局、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省局、中储粮山东分公司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国家粮仓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全省国家粮仓清查工作,制定下发清查通知和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清查工作。二是周密部署。7月4日,省局召开全省粮食收储和仓储设施建设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和国家局部分省区市粮食局长紧急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粮食收储工作,明确了清查范围、重点、方式、步骤,并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整改、严肃问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加强调度。清查期间,省局坚持每周一调度,掌握全省清查进展情况,解答检查中的问题,指导全省国家粮仓清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周密组织实施
一是全面学习培训。各地高度重视国家粮食仓库清查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学习通知精神,重点培训清查范围、重点、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的填写等,把握工作要领,确保辖区内国家粮仓检查不走过场。二是科学组织实施。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清查工作规定内容、程序和时间,坚持“有库必查、查必彻底、仓必装粮”的原则,抽调精干力量组成121个工作组,出动检查人员673人次,全面普查纳入检查范围企业。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省局从全省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组成2个工作组,对滨州、菏泽两市进行了重点检查,抽查了8家企业。其中,中央储备粮直属库2个,市、县级粮食储备库6个,检验了面上清查的情况。
三、严格责任检查
一是规范程序。各检查组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对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利用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资金投资建设仓储设施的民营企业进行逐库、逐点、逐仓的全面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是严格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填写工作底稿,认真履行清查结果签字确认制,确保检查结果准确真实。三是及时报送。这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体检查人员加班加点,认真工作,按时完成阶段任务、及时汇总报送清查结果。
四、明确努力方向
省局将指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粮仓的管理力度,积极做好接受跨省移库粮食的准备工作。同时,针对县级及以下基层库点需维修老旧粮仓数量较多的实际,结合全省“粮安工程”的实施,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工作步伐,尽快恢复粮仓储粮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