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山东青岛三新规影响生活 传九大利好消息
30.08.2015 11:27
本文来源: 水母网
山东青岛市内三区正式实施阶梯水价、供暖前30天报停免报停费、地铁内禁止卖艺乞讨推销,从9月1日起,又有一批青岛新规将改变人们的生活,提前了解做好准备吧。
市区分三档实施阶梯水价
从9月1日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正式实施《青岛市居民阶梯水价实施细则》。居民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0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65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8.00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阶梯水量以年为计价周期,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2015年的阶梯用水量按实际4个月的用水量计算,即: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48立方米(含),第二阶梯用水量48-68立方米(含),第三阶梯用水量为68立方米以上。污水处理费由0.7元/立方米提高至1元/立方米。
未实施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水价暂按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阶梯水价实施一年后,对由于居民用户原因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将按照《通知》要求,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到户水价3.50元/立方米基础上提高0.20元,即3.70元/立方米。
本文来源: 水母网
30.08.2015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