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发展传统文化 领导干部必须带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给各级领导干部出了一份比较难的“考卷”。能不能答好这份“考卷”,如何“纳入考核评价体系”,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任重道远。
深刻认识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重大意义至关重要。近代以来,我们的文化自信、国民自信受到极大损伤,留下了诸多后遗症。这些“阴影”直到今天还不同程度地盘旋在人们头脑中,不时侵袭着中华民族复兴的肌体而挥之不去。彻底否定我国历史文化、以洋为美为尊的虚无主义,否定现当代中国成就和辉煌的复古主义,就是两个极端。夹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的,是大量的模糊认知——搞不清楚我国历史文化中到底有些什么,搞不清它们与今天的社会主义文化有什么关联,认为传统落后、没用甚或一概为“负面”的观点甚嚣尘上。一言以蔽之,就是否定中华文明、中华文化的连续性和正面价值。如果任这些观点发展,再辉煌灿烂的文明都可能中断甚至“迷失”。
于中国而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厚滋养、文化沃土,是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丰厚滋养,可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于世界而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世界和平与发展、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华民族没有侵略他人、称霸世界的基因,中国人民也不接受“国强必霸”的逻辑,能够同世界各国人民和谐发展、共护和平。
带头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着眼“加强宏观指导,提高组织化程度”谋划展开。由于积聚起来的社会思想文化惯性力量使然,多年来领导干部对传统文化难免产生一些不理解的现象,有识之士形容为“两头热、中间冷”——高层领导大声呼吁,很多基层群众极为热心,但中间层的许多基层干部因不了解而顾虑重重,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存在着观望等待心理。《意见》对这一文化工程的实施举措,从理论到实践、从组织到制度、从分工到协作等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目标时间要求,可以说是开展具体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领导干部结合地域和部门实际,在此方面应有所作为,也大有可为。
部分领导干部对来自互联网等传播手段的规模性文化定向渗透浑然不觉,但对我们身边发生的有形、无形的文化扩张等现象可能耳闻目睹。在很多农村,丧葬采用西洋风俗者并不鲜见。中国人敬天祭祖的习俗,正在一些地方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我们的文化传统被有些人斥为封建糟粕,其文化意义和价值遭到轻视。热心传统文化的推广者和群众甚至被边缘化,一些人不得不转入“地下”来弘扬之。近几年,国学网站、学会、活动多了起来,但大部分处于比较分散的状态,没有形成联合的力量,进一步开展工作举步维艰。党和政府应当真正从“提高组织化程度”上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在具体的落实中,要以“三个纳入”为实施、操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意见》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这为领导干部贯彻和落实《意见》提出的重大举措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抓手。
很多领导干部受教育经历、工作阅历的限制,没有机会受到传统文化知识的教育,那就要“补课”。在干部素质教育中,历史思维能力不足直接制约了形成科学思维能力的视野,不可能做到“以史为鉴、知古鉴今”“在历史中得到启迪、得到定力”。针对教师教材教法上的不足,可以仿照提升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做法,开设干部教育系统中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专门学院,以收教学相长之效。
作者:王杰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