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4市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中国山东网 2017-07-13 山东新闻)
13日,记者从山东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获悉,近年来,山东省工商局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查办垄断及不正当竞争案件,联合相关部门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目前,山东已有14市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近年来,山东省工商局不断加大对垄断、不正当竞争等案件的查处力度,不仅立案查处了银行涉嫌向消费者转嫁费用案、依法制止了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药品配送中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而且还组织开展了“促竞争、树品牌、保民生”专项执法行动,建立了政企联合打假维权工作机制,对供电行业存在的限制竞争等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督查调研。
与此同时,山东省工商局还联合相关部门推进了全省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并严格监管直销市场,开展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据山东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关宾介绍,今年下半年,山东省工商局还将继续加强对公用企业的专项整治,加大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行业和领域滥收费用、强制交易、搭售商品或服务、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建立知名商品认定工作机制,组织协调重大仿冒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保护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识产权。
“另外,我们还将针对新型传销方式和手段,加大线上线下打击力度,加强对网络传销案件的查办。”李关宾告诉记者,今年下半年,山东省工商局将适时做好“无传销城市”创建扫尾工作,探索建立无传销城市动态化管理机制,创新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方式,着力完善打击传销防控体系,并组织开展好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此外,山东省工商局还开展了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及2017网络交易监管专项行动,在临沂市创建了全国第三家“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开发了全省成品油市场信息化监管系统,加大了成品油检测力度。下一步,山东将稳步推进临沂示范区创建工作,研究筹划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并深入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研发网监平台移动执法系统,结合节日、“双11”“6.18”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网络维权难点和消费者投诉热点,有针对性地持续发力开展监督活动。(记者 杜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