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农民办低保发现“被上班” 月薪3500元
03.04.2016 14:41
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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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配图 原标题:冒出的工资让他办不了低保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记者陈咏 特约记者陈实 应城63岁的老谢,是一名地地道道的贫困农民。可是近日,在申请低保时,他却被查出在武汉一家公司“上班”,每个月有3500元的“工资”。而这家公司,老谢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跟他一道“上班”的,还有同村一位71岁的老人。老谢他们的个人信息是怎么泄露的?这家公司虚拟老谢的工资信息,到底出于什么样的目的? 冒出来的3500元月工资 3月25日,家住应城市陈河镇的老谢起了个大早。他要去应城市低保局,问问低保办得怎么样了——不久前,他递交了申请。 前期,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做了入户调查,确认他符合领取低保的条件。随后,民政部门要在一个查询系统里,核查他的工资收入情况。老谢没有工作,更谈不上工资,“这一关”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老谢今年63岁,有冠心病,没什么文化,几乎没有出过应城。他有个儿子因车祸去世,留下一个年幼的小孩;还有一个儿子在工地打零工,也有一个孩子留在家里照顾。老两口带着两个年幼的孙子,全家人生活十分拮据。 对于这个贫困家庭来说,低保的钱虽不多,也能解燃眉之急。 可是,工作人员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低保申请没有通过。原因是,经过查询,老谢在一家名为“武汉恒创世纪印务设计”的公司里有就职记录,从去年4月份起,他每个月从这家公司领取3500元工资。 老谢傻了眼,这个他念起来有点拗口的公司名字,他听都没有听过,自己怎么会在那里上班?而如果没在那上班,这个公司“又怎么会给我发工资呢”? 一连串的疑问,让老谢懵了。民政部门的查询结果里,他的名字和身份证号都在。老谢对了好多遍,确认没有出错——“在武汉工作,每个月有3500元收入”,这也就意味着,低保办不了了。 如果办不了,可能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成问题了。 老板热心送“证明” 老谢给侄女小路打了个电话。小路在城里上班,文化程度比较高,见多识广,问问她,或许能够帮忙找到答案。 小路很快过来了。问清楚情况后,同样摸不着头脑:姑父家里的情况,她是十分清楚的。老谢身体不好,又没有文化,在家里干点轻微的家务还可以,要说有公司愿意聘用他,还每个月发3500的工资,这好像是天方夜谭。 小路只好安慰姑父:“您放心,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我先想想办法搞清楚。” 回家后,小路上网查询了这家公司的注册信息,地址在武汉市青年路,法人姓余。 根据注册信息上的电话,小路联系上了余某。听说这事后,余某倒是比较热心,他对小路说:“可能是哪里搞错了,没关系,我们给他出个证明,证明他没有在我这里上班。” 3月28日,余某亲自赶到应城,送过来一张盖着公司公章的“不在职证明”,上面写着,老谢不是公司员工,从未有过劳动合同关系。 该公司老总如此“热心肠”,反而让小路觉得“更有猫腻”。见到余某后,小路发现,他也是应城人。而在应城市民政局,小路还了解到,查询系统里同样在这家公司“上班”、且每个月拿3500元工资的还有一个人,跟老谢同村,今年已经71岁了。 所以,余某这趟来应城,一共开了两张不在职证明。 工资单似乎有猫腻 按道理,民政局这个查询系统里的信息,应该是余某的公司申报上去的。可是余某语焉不详,老谢的信息从哪来,为什么会在他的公司“上班领工资”,他通通“不知道”。 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3月30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就此咨询了孝感市低保局的工作人员。 据介绍,低保的办理流程十分严格,居民提出申请后,低保部门首先要入户核查,初步确认后,还要在民政部门的一个全国联网的查询系统里,查询申请人的工作工资情况。 “这个系统的数据,主要来源于税务、人社、公安部门。工作工资数据,主要是由企业申报的,其中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工资等信息,不可能出现录入错误的情况。” 当日,记者联系上了武汉恒创世纪印务设计有限公司余某。余说,他们公司确实没有老谢这个职工,没给他发过工资,也不认识他。“我们公司很小,总共只有六七个人,每一个人我都认识,绝对没有老谢这个人。” “我最近也在为这个事头疼,前两天特地跑回去给他们开了证明。”至于为什么会有老谢的就职信息,余某依旧表示自己也纳闷。“可能是录入错误。” “姓名和身份证号都录错了,而且错得刚好能匹配上,您觉得可能吗?”面对记者的疑问,余某表示“需要调查一下”。 公司承认是“避税”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北山川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鲍志江。鲍律师说,老谢等人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地“被工作”,“被发工资”,可以从他们的工资数目去分析。 “他们两人的工资都是3500元,这个数字刚好是湖北省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也就是说,他们两人加起来的这7000元钱,是不用缴纳个税的。” 鲍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有的公司为了偷税,在列支成本方面做手脚,给一些不存在的员工发工资,这样增加了公司的费用支出,就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达到偷税的目的。 “很明显,这家公司编造了两个员工,虚增了成本。编造的假工资既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点,又要尽量更多地冲减企业利润,更少地缴纳税款,所以就选择了3500元。”鲍律师分析。 当日下午,余某向记者反馈了他的“调查结果”。余某坦承,编造员工信息,确实是为了“避税”。 余某介绍,老谢开始领工资是去年4月份,当时的公司会计已经离职了。他通过各种途径,联系上了这名会计,会计承认,编造员工信息就是为了避税。“当时很多人都这么做。” 余某强调,这件事自己并不知情。这名会计又是如何知道老谢的个人信息的呢?余某称,这名会计也记不清了。 昨日,记者将所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武汉市地税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会介入调查,如查实该公司确实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而在应城,老谢正在等待应城市低保局的走访确认,以便消除这个“莫名”记录带来的影响,让他可以成功申请到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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