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5815.7亿元
中国山东网4月28日讯 (记者 邱忠珲)28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发布会,邀请山东邀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会上获悉,截止2016年底,全省缴存总额5815.7亿元,缴存余额277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7%、9.6%。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510.9万笔、67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39%。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4.9万笔3571.5亿元,贷款余额224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3%、26.4%、26.6%。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1%,同比提升10.7个百分点。全省资金运用率81%,同比提升10.6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款额549.8亿元。
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周善东介绍,2016年,全省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扎实推进缴存扩面,有力推动了全省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省以城镇私营企业的催建催缴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进城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全年实缴职工872.2万人,新开户职工达70.4万人。
在财务收支结构方面,全年共增加缴存职工存款利息收入14亿元,为借款职工节约贷款利息18亿元。同时,为缓解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0.4亿元,贴息605.7万元,缴存职工进一步受益。全年业务收入91.4亿元,同比降低4.2%。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5.2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65.2亿元,国债利息收入105万元,其他收入1.1亿元。全年业务支出48.4亿元,同比增长72.3%。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43.8亿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2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5亿元,其他支出833万元。全年增值收益43.1亿元。全年从增值收益中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2亿元,提取管理费用4.8亿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2亿元,待分配增值收益0.9亿元。全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8亿元,上缴财政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6亿元。全年管理费用支出5.3亿元。其中,人员经费2.1亿元,公用经费0.8亿元,专项经费2.4亿元。
周善东表示,201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0%、2.7%和12.3%,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缴存单位中,非公企业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数大幅增加,其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缴存人数比例由2015年的11.6%提高到17.3%,新开户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职工27万人,占全年新开户职工的38.3%。更多的群体加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既增加了职工住房资金积累,又增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吸引力和生命力。同时,缴存使用政策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一方面,中低收入职工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主体。按年度报告指标解释,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是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3倍之间;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在全省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在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高达97%。另一方面,通过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额度24.3亿元,建筑面积共172.8万平方米,可解决2.2万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1.4亿元,在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重点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一是住房消费类提取继续占主导地位。2016年住房消费类提取额(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占全年提取额的80.6%,同比提高了4个百分点。二是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房和中小户型住房。贯彻执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积极支持缴存职工基本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的初衷,全年发放18.6万笔贷款用于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占当年总发放笔数的85%,满足了职工对自住住房的刚性需求。职工贷款所购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住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占84%,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效果明显。三是支持职工异地购房。积极开展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全年发放异地贷款7497笔、24.2亿元,保障了缴存职工异地购房权益。
另悉,为将监管服务措施落到实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全省12329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顺利完成省平台搭建,威海、泰安、济宁等6个城市实现与省短信平台对接,为缴存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短信服务。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工作,为缴存职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作者:邱忠珲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