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做好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库
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批准,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已正式成立,参股设立的“山东体奥股权投资基金”和“山东体创嘉誉体育基金”两只子基金(有限合伙)已进入投资运作阶段。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政府引导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4〕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44号)和《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鲁财教〔2015〕5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子基金的信息查询和对接服务,充分发挥引导基金的作用,促进体育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省体育局决定设立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库。现将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库基本条件
(一)山东省内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预计未来三年营业收入保持高速增长。
二、申报企业经营领域
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用品、器材装备研发、制造、检测及销售业;围绕打造“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健身圈”的体育健身场馆设施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产业;体育健身、会展、贸易、物流、养老等体育服务业,特别是运动康复医疗、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的产业化;“互联网+体育”,即体育与大数据、云计算、智能设备、移动服务终端(APP)等业态的融合产业;体育传媒、广告、影视、培训、科技孵化等体育文化创意产业;体育旅游、航空体育、海洋体育等新兴体育产业;国家及省政府出台的体育产业相关规划、政策确定的其他重点领域。
三、支持入库企业方式
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山东体奥股权投资基金”和“山东体创嘉誉体育基金”对从项目库中遴选出的优质体育产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四、其他入库申报要求
(一)申报入库企业需将如实填写、签章的《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库入库申报表》(附件1)及电子版,报所在省辖市体育局审核。市体育局汇总、审核、盖章后,填写《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库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每个季度末统一报送至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不接受申报主体单独报送。
(二)申报入库不设截止时间,在基金存续期内,各市体育局可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申报。
(三)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已入库企业如有违法失信、虚报瞒报等行为,一经核实将被逐出项目库,并限制其再次申报入库。
联系人: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王林,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286号省体育局办公楼626室,电话:0531-66116626,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库入库申报表
2. 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库入库申报汇总表
山东省体育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