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学习宣传
08.03.2016 10:48
本文来源: 省体育局
2015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以下简称《解释》),并通报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例。《解释》全文共17条,对安全生产刑事案件的起诉、审判过程中一些重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内容涵盖犯罪主体、定罪量刑标准、从重从轻处罚情节以及相关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认定等多方面。《解释》的出台,对打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推动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省体育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学习《解释》教育活动。局办公室统一印制《解释》文本300余本,分发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印制宣传册、挂图40余套,分发各直属单位并在局办公楼进行了张贴宣传。省体育训练中心、省体育中心等分别制作了《解释》展板,在体育场馆、办公楼、餐厅、运动员公寓等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威海体育训练中心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学习宣传两高《解释》工作。其他各单位也分别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这次活动,局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做好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岗位责任感。典型案例的学习,发挥了警醒作用,使干部职工深深感受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
本文来源: 省体育局
08.03.2016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