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运动学校开设反兴奋剂课程通知

18.09.2015  10:16

关于做好体育运动学校开设反兴奋剂课程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山东体育学院体育运动学校,省体育训练中心:

现将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体育运动学校开设反兴奋剂课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体育运动学校开设反兴奋剂课程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预防为主,教育为本”的方针,严格按照总局文件要求开设反兴奋剂课程,对青少年运动员进行专业化、系统化的教育。

二、各级体育运动学校原则上于初中一年级上学期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的上学期开设反兴奋剂课程;省优秀运动队原则上于初中三年级上学期开设本课程。各单位应在2015-2016学年上学期开设,应严格按要求及早订购教材,安排师资,切实按教学大纲、课时量完成教学计划,组织好教学工作。

三、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将开设反兴奋剂课程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于2015年8月26日16:00前报省体育局反兴奋剂办公室和青少处。方案内容包括教学目标和任务、教学内容、师资、教学对象、学时分配、教学形式和考核方式等。

      四、省体育局反兴奋剂办公室和青少处将组织人员到相关单位检查课程开设情况,并听取进一步做好反兴奋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

省体育局反兴奋剂办公室    程晓楠 

电话(传真):0531-66116523

邮箱:sdsfxfj@163.com

省体育局青少处      王黎虹

电话(传真):0531-66116510

邮箱:780710700@qq.com

 

山东省体育局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