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 挽回经济损失7600余万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记者采访了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据介绍,去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检查、抽检、立案查处、集中行动等,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等违法行为。
去年3月至11月,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混淆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办理相关案件172起,罚没款581.60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混淆“百威”啤酒、“猴姑”饼干以及“百威”“江中”“初元”企业名称等违法行为,检查相关企业77家,已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变更企业名称、移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处理。今年1月8日起,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在全省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对全省62196个重点场所和区域进行监督检查,立案285件,结案92件,罚没1360万元。
针对农村“山寨”食品,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农村、城乡接合部食品店、超市、农村大集及生产企业等开展全面检查和整治。检查饮料生产经营企业17923家次,省级专项监督抽检677批次,发现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产品72批次,立案查处80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近期,省市场监管局采取双随机、暗访暗查等方式,对全省16市70余个县(市、区)的农村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集贸市场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00余家进行督导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408份,停业整顿18家。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2月25日,全省开展的“食安护佳节”行动,全链条、全环节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92664家次,责令整改8525家,警告395家,行政立案207件。同时,这位负责人透露,去年全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271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02.05万元;受理举报20115件,罚没132.45万元;受理群众咨询142601件,查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案件1180件,罚没1206.08万元。今年以来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918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9个。
作者:杨润勤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