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从重处罚偷排偷放行为

05.05.2015  13:18

  本报记者王学鹏 通讯员王斌泰安报道 山东省泰安市日前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淘汰取缔一批、停产整治一批、整改规范一批等措施,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

  据了解,此次行动主要检查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印染等行业工业企业,以及污水、危险废物、垃圾、医疗废物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重点查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全面检查,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梳理排查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信访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

  泰安市要求,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要列出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时限和要求,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需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所在地政府要依法处理。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泰安市提出,充分利用创模档案、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等现有环境管理信息,提高大检查工作效率。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一厂一档”环境管理基础台账,建立和完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并保持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