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追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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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活质量,是百姓心头的一件大事。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为了人民健康,要加快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严守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如何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食品安全话题引来了代表委员们的热烈讨论。
食品安全形势严峻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农业投入品使用多,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都给食品安全构成了较大的威胁。“食品安全追根溯源就是要抓好农产品安全。”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中心主任赵皖平认为,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管理,严格监管农业投入品,重点加强对国家禁止、淘汰、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解决化肥过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在生产经营环节,一些地方的市场上出现贴近似商标、打擦边球的现象,例如,“康师傅”变“康帅博”、“汇源果汁”变“汇原果汁”……“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口大国,农村市场消费潜力巨大,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也大。山寨伪劣食品在一些农村市场上仍能看到。”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万果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黄玉清对本报记者表示。
“北冰洋汽水曾遭遇三次造假,人证物证俱获,但因为达不到刑事判定标准,最后都是处理掉违法产品就不了了之,违法者屡屡逃避法律制裁。”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一轻食品集团董事长李奇多年来一直关注食品行业发展,他呼吁,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李奇表示,假冒伪劣产品对社会危害极大,一方面造成市场混乱,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削弱创新动力;另一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伤人损命甚至引发集体安全事故。同时,假冒伪劣这种无品牌、无创新能力、低成本扩张的无序发展也导致整个行业的产能过剩和竞争力衰退,阻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假冒伪劣行为中,既有利益驱动下的欺诈行为所致,也有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监督乏力的因素,制度和执法体系有待完善。”李奇认为,要有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首先政府须倡导正确的经济发展观,引导社会各界形成共识,以假冒伪劣为耻,摒弃没有质量的唯GDP论,铲除假冒伪劣产品滋生的土壤。
黄玉清表示,农村食品安全之所以存在较大隐患,主要是因为农村消费者辨别能力差、消费水平低、维权意识不强,消费者购买食品时既不查验相关证照,又不索要销售发票,有的甚至会图便宜“知假买假”;从业者安全责任、诚信意识不足等问题长期存在,特别是在采购环节,有些经销商从不正规小厂家进货,以次充好等。
“企业作为生产者,要做好源头预防,把牢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履行好社会责任,食品安全才有保证。”全国人大代表、南方黑芝麻集团总工程师赖学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依法加大追责力度
“去年新修订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明显强化了标准、监管和问责三方面。”赖学佳建议,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的修订,出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同时,相关部门的监管也要及时跟上,行业加以引导与督促,新闻媒体公正宣传报道,共筑食品安全防线。
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黄玉清认为,首先要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鉴于当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普遍存在着人员较少、监管区域点多面广等实际问题,要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全面打通监管“毛细血管”,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无死角”;其次,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农村;再次,全面实施“12315”消费维权和服务村村通工程,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使消费者维权更加方便快捷。
“目前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管理部门职能交叉,侵权案归工商、无证生产归食药局、经济犯罪归公安,而往往一个案件纠杂多种违法因素,牵连多个部门,容易相互推诿,影响执法效率。”李奇建议,尽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更加严厉地、有针对性地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统一管理部门,降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加大刑事追责力度。另外,有必要建立企业、商标、专利和产品等各种信息的大数据系统,让主管部门、商业机构、消费者能快速了解信息,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审批蒙混过关和误导消费等情况。
作者:赵鹏飞 编辑:袁晶瑜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