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虚假宣传屡禁不止背后 专打老年人“健康焦虑牌”

16.03.2017  03:38

   中国山东网3月15日讯 (记者 周玉森)把保健品当药吃,老人买保健品花掉毕生积蓄……近几年,关于保健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3.15”前夕,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6年山东十大消费者投诉热点中,“保健品虚假宣传”再次上榜,其中老年人成了保健品虚假宣传的主要受害者。

  老人花光家底买保健品感觉被骗后自杀

  虽然各地工商和食药监部门每年都曝光保健品虚假宣传的手段,但仍不能阻挡众多老人“中招”。部分保健品商家抓住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采用“赠药”“免费抽奖试用”“名家坐诊”“免费旅游”“专家讲座”等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并屡试不爽。

  前不久在青岛,就有媒体曝光,一位老人因购买数万元保健品后感觉被骗,选择了投海自杀。老人留下的遗书内容与一家保健品公司有关。其中写到“向尚集团坑死我,从去年至今硬骗我买了6万余元保健品,说让我和老伴可到云台山、西安、巴厘岛等地方旅游,至今一个地方也没去,产品也没拿到多少。”老人的去世让家人陷入悲痛之中,在后来与这家向尚集团公司交涉时,该公司承认了老人在此他们这里购买了57000元的产品,其中含有一部分预付款,并表示在3月初,老人还参加了公司的会员大会,并未发现异常。

  记者梳理发现,旅游、大额预付款赠药、会销等手段环环相扣,最终让老人拿出了几乎所有积蓄,却因为承诺的旅游和优惠产品没有按时兑付而走上“不归路”。

  被保健品公司“坑”30万元 老人仍“痴心不改”

  悲剧背后,老人和保健品商家之间的那些纠葛随着老人去世已难理清。而实际上,除了表面的优惠手段,保健品业务员更讲究按“套路出牌”。有媒体经过调查曾总结出保健品销售套路的惯用四招:

  第一招,洗脑营销。打着免费健康讲座的旗号,向老年人灌输歪曲的健康理念,虚构夸大他们的病情,诱惑老人买保健品和治疗仪器。第二招,亲情营销。营销人员一见面就喊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哄着老人高兴,其实看中的就是老人兜里的钱,让他们最后买了保健品。第三招,体验营销。拉着老人体验各种医疗器械,吹嘘疗效,忽悠老年人花钱。第四招,免费体检。打着免费体检的幌子,在体检报告上做手脚,吓唬老人赶紧掏钱治病。

  四招说来简单,但对一些老人来说,每一招他们都招架不住。中国山东网“山东民声”曾报道过一则标题为“济南老人误信‘银色世纪’30万买保健品掏空积蓄”的新闻,新闻中,主人公王老太正是在保健品销售人员一步步的套路营销手段下,买了30余万元的保健品和保健器材。当家人发现时,已经被“洗脑”的老人甚至与亲人翻脸吵架,直到老人身上积蓄掏空,并发现买的保健品多已过期时,才想到维权,保健品公司却给出了“过期保健品再吃半年也没事”回复。在本网曝光此事后,商家最终退还了大部分购款。

  本以为此事就此打住,没想到半年过后,王老太的家人再次致电中国山东网,说老人又开始大量购买另一家公司的保健品,这次销售员不上家里来了,而是让老人经常去参加各种健康讲座,产品则是通过快递邮寄到家中。王老太这次绝口不提自己购买保健品的情况,一年后老人在家中去世,她的家人始终没有找到堆满老人卧室的保健品的销售来源。

  销售公司打“健康焦虑”牌业务员上岗也要经过“洗脑”

  王老太的经历并非个案,那为何这些老人会多次身陷保健品虚假宣传骗局中?张茜曾是一家保健品销售公司的业务员,她告诉记者,保健品销售抓住的就是老人的“健康焦虑”心理,这种焦虑情绪下,人更容易做出一些非理性的决策以降低焦虑。

  张茜透露,保健品的虚假宣传销售套路“从老人的个人信息‘套取’、上门约访、客户分析、一直到讲课‘洗脑’、‘体检恐吓’、‘点病与开单’、收款与反退货等步骤,各步骤环环相扣,编织成‘健康陷阱’,一步步让老年人乖乖就范”。

  “这些销售手段的对象主要集中在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他们中有退休的知识分子、工人,也有官员,甚至还有医生。”“现在老人大部分是自己拿着退休金存折,钱也是自己管,但没有能力管好这些钱。最后,老人攥在手里的钱就被保健品公司掏走了。”

  对于一些购买“上瘾者”,张茜说,这些老人是完全进入了保健品公司设计的套路之中。“吃不完也买,成了一种消费惯性,成了保健品公司铁杆会员。有些老人即使意识到错了,也不愿意低头认错。”

  此外,有心理学者认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对于较疏远对象(如邻居、陌生人)的信任感会有所提升,这种信任也会给予一些不法商贩。

  “谁都有父母,都有老的时候,看着这些老人沉迷于保健品,自己心里也很矛盾,”作为一个保健品销售从业者,张茜开始忏悔自己的这份工作。“有个条件较好的阿姨对我很信任,一次得知年底我要冲业绩,主动找我买下10多万元的产品”,张茜自己都看不下去了,叮嘱老人不要花这么多钱,帮老人退订了一些产品。后来公司领导知道这件事取消了她的季度奖。

  “当初应聘时也不知道是这样的销售模式,公司先给大家培训,说白了就是‘洗脑’,讲什么我们从事的是健康产业,为老年人送福音。”业务员再把这些信息传递给老年客户,形成一个封闭的销售链环。张茜只在这家保健品销售公司工作了两年,便离开了这个行业。

  多头监管取证难 律师建议严查保健品“会销形式”源头

  面对这样的保健品虚假宣传乱象,该如何监管治理?实际上,目前保健食品销售的监管主体主要由工商部门和食药监部门负责。工商部门主要负责对保健品公司的宣传、销售状况进行监管,“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鼓吹疗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比如组织旅游就属于超范围经营”,另外就是处理消费者投诉。而食药监部门主要负责监管保健品的质量,是否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等。两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受访中都表示,由于很多保健品销售公司多是进行口头推销,比较隐秘,在实际监管中,取证并不容易。

  销售保健食品不仅要有一定的资质,还要有固定场所,但这些人往往在酒店租个场地开讲座,直接销售。每当监管部门接到群众投诉去查时已是人去楼空,有的营销者还和监管部门玩“躲猫猫”的游戏,在早上五六点开始营销,在九点之前活动已结束,如果没有当事人的投诉,监管部门根本无从知晓。

  对此法律界人士也给出了一些建议,受理过多起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维权案件的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王新亮律师认为,目前对于保健品行业的监管还有很多难点和盲区,从法律角度看,首要就是维权时的取证难,“保健食品常常以会议营销,活动隐蔽性强,活动时间短,现场封闭性很强,除了工作人员和老年客户,连老人的亲属都不让进,很多老人对电子通讯设备使用不熟练,无法留下直接证据。”

  王新亮提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禁止宾馆、厅堂等场馆机构出租房间用来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所以,应该由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建立房屋租赁信息实时登记平台,让上述场所保证不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会议营销活动提供场所、搭建平台。对出现违法情况的进行严厉查处,从硬件条件上斩断虚假宣传的销售链。

  另一方面,随着社区老龄化的发展,王新亮建议应发挥社区管理的作用,加强对老年人防诈骗维权方面的宣讲,提醒他们“小便宜不能占,遇到问题要多与亲人和朋友沟通,”帮助老年人树立正确的健康养生观。

作者:周玉森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