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立法保护现存最早长城 严禁无规划恶性开发
11.04.2016 08:05
本文来源: 水母网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加强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将打击破坏齐长城的犯罪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坚决杜绝建设性、开发性破坏齐长城的行为,并加快推进齐长城立法保护工作。同时,坚持由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不得将齐长城管理和监督的职责交由企业承担或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随着山东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齐长城保护工作也面临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意见》表示,齐长城的利用工作要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合理展示利用。严禁借齐长城之名,无限度、无规划地恶性开发和利用,坚决杜绝建设性、开发性破坏齐长城的行为。(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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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2016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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