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臭氧层 严厉打击ODS非法行为
昨天是第21个“国际保护臭氧层日(International Ozone Layer Protection Day)”。环保部举办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30周年暨2015年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陈吉宁部长出席纪念大会并强调,要以生态文明为指引,加强国际履约和环境合作,推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据悉,为保护臭氧层,减少人造化学品向大气排放,1985年,《维也纳公约》获得通过,为全球保护臭氧层的国际行动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1987年9月16日,缔约方在蒙特利尔签订了以逐步停止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为目标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我国于1991年加入),该议定书是目前联合国数百个条约中唯一一个全球196个国家普遍参与的条约。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生产、消费国,山东省作为全国ODS生产和消费大省,率先加入到保护臭氧层队伍中来。经过多年的努力筹备,2013年山东省环保厅在前期履约工作基础上,正式成立了“山东省国际环境公约履约项目办公室”,专门负责我省国际环境公约履约管理工作。目前,我省已实现六类物质中哈龙、甲基氯仿和CFCs三类物质除特殊用途以外的全面淘汰,全省4家四氯化碳副产企业已实现全部无害化转化。
针对我省已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CFCs的生产复燃现象,2013年至今,我省对临沂、泰安、烟台、菏泽、聊城、东营、淄博、济南等8市的15个非法生产窝点进行执法检查,均确定为生产已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CFC-11和(或)CFC-12,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其中2人判刑。省环保厅对于查处的非法案件定期进行调度,对于处置不到位的市县进行后督察,确保每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将对环境的破坏降低到最低点。下一步,我省还将每季度组织联合执法小组对全省ODS重点企业进行抽查,继续保持打击ODS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完善省市县三级ODS执法检查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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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臭氧层及其作用
臭氧层是指距地面15-50千米的大气平流层中臭氧浓度相对较高的部分。众所周知,我们周围大气中若臭氧浓度超标会影响人类健康和农作物生长,其危害程度不亚于PM2.5,而平流层的臭氧则能吸收绝大部分太阳紫外线,使生物免受有害紫外线危害,有效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生物生存繁衍的保护伞。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对舒适生活的追求,制冷剂、发泡剂、喷射剂等化学制品被大量使用。这些制品中含有大量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它们的大量排放对臭氧层构成严重威胁,臭氧层一旦出现空洞就会威胁人类健康,引起白内障、皮肤癌等多种疾病,使豆类瓜果作物大量减产,使海洋生物数量减少进而损害整个水生生态系统,加速人工合成材料的老化等。有数据显示,臭氧空洞每增加1%,人类患皮肤癌的几率就增加4-6%,失明人数增加1-1.5万人;臭氧层厚度减少25%,大豆将减产20-25%。因此,臭氧层破坏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
二、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及公约
我国曾经或现存的ODS主要包括六大类:全氯氟烃(CFCs),主要用作发泡剂、制冷剂和清洗剂;哈龙(Halon),主要用作灭火剂;甲基氯仿(TCA),主要用作清洗剂;四氯化碳(CTC),主要用作化工助剂和清洗剂;甲基溴(MB),主要用在农业种植、粮食仓储和商品检疫中;含氢氯氟烃(HCFCs)主要用作发泡剂、制冷剂和清洗剂,是当前CFCs的过渡替代品。
以上这些物质破坏臭氧层的能力不同,为了便于衡量,科学家们通过科学试验为这些物质建立了破坏臭氧层物质潜能值(即ODP值)。哈龙是破坏臭氧层能力最强的,其次为四氯化碳,全氯氟烃,甲基氯仿,甲基溴以及含氢氯氟烃。
为保护臭氧层,减少这些人造化学品向大气排放,1985年,《维也纳公约》获得通过,为全球保护臭氧层的国际行动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1987年9月16日,缔约方在蒙特利尔签订了以逐步停止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为目标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该议定书是目前联合国数百个条约中唯一一个全球196个国家普遍参与的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