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水县五项措施保障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

26.09.2014  12:44

  为确保省级现代农业建设补助资金得到有效落实,提高示范区建设质量,沂水县在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认真实行各项制度,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制度。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定出台《沂水县现代农业示范区补助资金生产项目管理制度》,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确保项目有条不紊的按节点计划实施。

   ——严格实行政府采购招投制度。 根据项目的特点,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国内有资质,有实力的专业队伍进行项目建设。

   ——严格实行合同制度。 对所有设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汇总,实行采购合同制度,减少采购行为的随意性,保证采购过程的规范运作。

   ——严格实行验收制度。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交货,生产设备到货后,双方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质量状况和数量,视为初验,初验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开具设备到货证明。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项目实施单位开具安装验收证明后,集中支付合同货款。

   ——严格实行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专款专帐、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滞留,设立监理部、财务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杜绝挤占和挪用现象发生,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沂水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