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男子抢信号灯撞人逃逸后身亡 被撞女子身体无大碍
事发当天民警到达现场,被撞电动车主坐在地上不能行动,肇事者已经逃逸。 警方供图
济南一男子刘某为了抢信号灯,驾驶摩托车急速通过路口时,与一辆过人行横道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肇事司机见伤者坐地不起便自行驾车离去。不想回到家后,出现了呕吐、头晕症状,家人将其到医院接受治疗,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4月14日晚上9点40分左右,市民刘某下班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经七路西口时,信号灯黄灯已经在闪烁,为了抢在信号灯之前通过路口,刘某加大油门急速向前。
“刘某驾驶的摩托车由东向西经过路口,此时路口西侧的人行横道已经变为绿灯。”槐荫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队长张廷富说,摩托车正好与过人行横道的电动车发生撞击,同时被撞倒的电动车又刮蹭到了过路的轿车。
张廷富说,经过现场勘查,肇事司机已经逃离现场,而被撞的电动车主王女士只是软组织挫伤,并无大碍。
刘某回到家后并没有向女朋友吐露实情,而是说别人把自己撞了,当时因没大碍就没有追究对方责任。但是刘某回家之后,出现了头晕、呕吐症状。女友上网一查,符合脑震荡的症状,于是让他去市立五院接受治疗。心虚的刘某坚持不去,而是改到了106医院接受治理。
“14日晚上11点左右,刘某在106医院接受治疗,但那时他的意识已经不清醒了,医生对其检查,初步诊断头部出血,并让其女友通知家属。”办案民警表示。
15日凌晨1点左右,刘某家属赶到医院,不知真相的女友将刘某告诉自己被撞的情况复述给了他的家人,于是刘某家人又向警方报案。经过一番调查,民警发现刘某才是肇事逃逸者。于是将事实的情况通知了刘某的家人。记者了解到,4月18日,经过4天抢救,刘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如果当时刘某从事故发生就及时报警、及时就医的话,事情就会好很多。”张廷富表示,刘某驾驶证C1证,按规定并不能驾驶摩托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在这起事故中,刘某驾驶摩托车离开现场,初步判断为肇事逃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