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技术标准体系 消除“信息孤岛”
中国山东网10月14日讯 (记者 董理)14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山东省省质监局副局长谷源强表示,围绕《规划》及《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省质监局将结合标准化职能,重点在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为消除“信息孤岛”提供标准技术支撑。
谷源强介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确定的省质监局牵头负责“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领域和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和“加快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和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设”两大重点工作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搭建了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的山东省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全面覆盖了质监监管业务信息,拓展了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已形成主要包括:质监监管信息、行业监管信息、企业自我声明信息、消费者评价信息、媒体信息等几大类信息质量信用信息体系,逐步实现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
二是围绕规范和服务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省质监局初步研究建立了涵盖基础类、信息类、管理类、服务类标准四个方面内容的社会信用标准体系框架,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需求,承担了《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技术标准部分的编制,以信息采集和共享标准为基础,规划了3-5年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所需标准。另外起草了《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系列地方标准,对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是为更好地推动质量信用工作的开展,印发了《2015年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山东省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质量信用工作开展。
谷源强表示,质监局将按照《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标准化职能,重点在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从制定《社会信用信息采集规范》、《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目录规范》、《社会信用信息交换接口规范》等标准入手,逐步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建立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为消除“信息孤岛”提供标准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