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90后组团到医院专偷"救命钱" 俩月作案4起
09.01.2015 12:38
本文来源: 半岛网
“我们的东西被偷了,实在是太可恶了,那是看病的钱 。”2014年12月30日凌晨,市民王女士报警称,自己在市人民医院陪床,一觉醒来发现随身携带的包不见了,里面有1500元现金、一条项链、身份证等各种证件。
接到警情后,特警迅速调动警力,联合医院保安部门封锁了事发区域,逐层展开搜索,成功抓获了2名犯罪嫌疑人孙某、李某,当场从其身上搜出赃款1600余元。经现场突审,该团伙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另外两名同伙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民警随即指令犯罪嫌疑人李某电话联系另两名同伙,引蛇出洞,将其抓获,当场从嫌疑人身上搜出赃物手机两部、卡包一个、就诊卡一张。
据特警介绍,这段时间他们已经接到了好几起类似的案件,都是凌晨趁着病人熟睡时,进入病房盗窃。“来医院看病的都随身携带着救命钱,接到报警后,我们就开始在调取视频监控录像查找线索,并锁定了四名嫌疑人。”民警表示,他们部署了以街面巡逻为主、便衣蹲守为辅的专门力量,进行缜密布控,终于在2014年12月30日凌晨时分将这个团伙一并抓获。
据嫌疑人交待,他们四个是好朋友,都是90后,没有工作,手头紧张,于是想到了到医院盗窃的勾当。几个人分工很明确,两个人负责在外面望风,一个人推门,一个人进屋负责摸包摸衣服。“有的是从衣服里将钱财掏出,有的是将整个包拎走。”据四个人交待,两个月的时间内,他们已经盗窃了四起,涉案价值三千余元。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特警提醒,医院人流量大,人员复杂,即使是人员相对单一的住院病房,也因为前来探望的人员较多,互相之间不熟悉,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作案条件,病人及家属一定要提高警惕。
偷“救命钱”要从重处罚
据记者了解,我国在盗窃罪定罪量刑上,不仅将盗窃财物的数额作为标准,还将盗窃犯罪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盗窃情节、后果的严重性等社会危害性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盗窃“救命钱”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第二条规定了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50%确定。记者 高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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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钥匙挨个试,偷车惯犯落网
半岛都市报1月8日讯(记者 高晓飞)“大润发超市南门,一男子拿两串钥匙,随便试着开锁,像是偷自行车的。”2014年12月26日晚7时许,一市民打电话报警。接到报警后,昭阳路派出所民警立刻出动,将正在偷窃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当场抓获。
接警后,昭阳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第一时间赶到该超市南侧自行车停放区,立即展开搜索。根据报案人描述,嫌疑人身穿黑色大衣,围红色围巾,留小胡子,边打电话边在自行车附近转悠。随后在自行车停放区西侧,民警发现了嫌疑人,迅速向前将其控制,现场搜出钥匙两串,且嫌疑人手机并无通话记录,民警遂带回派出所询问。经连夜审查,嫌疑人杨某交代,当天下午五点多,他带了两串钥匙,佯装打电话,挨个车试着开锁试图偷车,试了三四辆都没成功。据调查,2012年3月,杨某曾因盗窃自行车被行政拘留 10日。2014年12月27日,杨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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