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降低预警门槛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去年开始修编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于3月7日经省政府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实施。修订后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最大变化是适当降低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启动应急响应的门槛,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蓝色预警。不过,与今年2月开始京津冀地级以上市试行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相比,山东省新版预案“尺度”还是有点小。
1天重污染即可启动蓝色预警
与旧版预案相比,新版预案适当降低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启动应急响应的门槛,增加了蓝色预警。发布蓝色预警IV级响应时,各市政府应当至少采取5项措施:
城市主干道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倡导公众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应急门槛较京津冀依然偏高
今年2月份起,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试行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其中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沧州率先实施。统一后的6市标准可谓“严苛”: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启动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记者注意到,山东省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除了新增蓝色预警之外,和之前版本相比变化不大,在预警发布条件、应急措施上都与京津冀6市差别较大,特别是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启动应急响应的门槛依然较京津冀6市偏高。
应急响应要求“一厂一策”
新版预案中明确规定,各市辖区内列入限产、停产名单的企业,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和相应分级,编制切实可行的分级应急响应减排方案。各市环保部门要认真组织对企业应急响应减排方案进行审核,并统筹把握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减排总量,确保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应急成效明显。要加强对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这就是说要求每个企业都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济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预案增强了应急措施的针对性,对重污染行业企业实行“一厂一策”,明确不同应急响应下需停限产的生产工艺及落实流程。“企业版应急预案中,这些内容都要详细写明,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生产或施工的单位,我们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期将就“企业版”应急预案制定邀请企业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