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第三方”化解“信访难”

14.12.2015  17:27
  近年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人口物流大市、案件纠纷多、信访压力大的工作实际,本着“意识前瞻、行动领先、机制完善、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和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引导申诉人选择律师代理申诉,取得了明显成效。

  搭建平台利群众

  12月7日,老王一大早就来到临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这次接待他的不是法官,而是衡正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大海。

  因为一起损害赔偿案件,老王申请再审,经法院审查后被裁定驳回。于大海仔细了解了情况,告知老王按照法律程序,此案只能申诉或者申请检察抗诉、检察建议。这是于大海律师第三次到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而老王则是临沂中院律师服务平台启动以来接待的第396位当事人。

  此前,临沂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及律师协会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在临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值班室,由5 家律师事务所派驻30名值班律师,每周一、三、五按时到岗值班,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涉法信访案件接待、申诉案件代理工作,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作为第三次到岗值班的律师,于大海感慨颇多:“律师值班室的设立,是落实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重要举措。上午接待了三个当事人,现场给他们答复,我觉得对律师的业务素质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近年来,临沂法院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已连续五年超过 12万件,涉诉信访相对高位运行。2013年初,临沂中院设立了律师服务窗口,探索实行律师代理申诉,邀请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并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申诉案件,共同化解涉诉信访难题。2013年以来,临沂中院受理各类申诉案件 459件,结案406件,律师参与代理78件,占19.2% 。

  多方力量解纠纷

  香港居民周某因与临沂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生效民事判决,向临沂中院提出申诉。在周某申诉期间,临沂某商贸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周某被限制出境。后来,周某多次向上级法院反映,要求对本案立案再审。因系涉外案件,临沂中院在审查过程中多次努力调解,均未取得成功。时值春节临近,申诉人代理律师向承办法官反映,周某急于回港过节,强烈要求和解结案,并降低和解条件,要求法官再次进行调解。临沂某商贸有限公司亦急于回收货款,以便节前结清职工工资。法官抓住这一良机,和律师共同努力,及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执行人员当场制作执行和解笔录,货款当日履行,双方皆大欢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该案只是律师代理申诉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普通案例。今年以来,临沂中院共有12件案件通过法官和律师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诉人撤回申诉。

  临沂中院再审立案庭庭长金文对此有自己的见解:“在司法实践中,有些申诉人在诉讼中不能准确地表达诉求,律师代理申诉可以从当事人的角度,理性地帮助其分析案情,释明法律,让当事人客观地对待诉讼中的风险,权衡利弊,选择最佳救济途径。

  规范制度提公信

  12月9日下午,在临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律师值班室,衡正源律师事务所的袁秋彬律师正在记录当日接访情况。在这本律师值班日志里,每名律师值班接访的案件情况和处理意见,都记录得清清楚楚。他上午接待了徐州某商贸公司关于一起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咨询,袁秋彬律师从专业角度为当事人释明了程序,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

  今年4月,临沂中院和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共同起草了《关于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共建律师服务平台的意见》,对律师代理申诉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律师值班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倡导值班律师“树立正面形象,发出正面声音”,对律师代理申诉值班律师给予补贴,对代理申诉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推诿、敷衍塞责、违法违纪者,给予批评或处罚。

  “以前,我只是为一方当事人着想,通过在律师平台值班,我才真正体会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意义。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运行过程中,在立法、程序等方面会逐渐显现一些问题,这需要我们共同探索。”袁秋彬律师如是说。

  “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是一项创新制度,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平台虽小,作用很大。”临沂中院院长亓宗宝说,“律师作为第三方,通过释法说理,更容易被当事人所接受,也有助于法院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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