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产假听起来很美 两成受访企业称1年可接受
04.03.2015 14:19
本文来源: 半岛网
针对这一建议,记者采访了多名育龄女性,无一例外地表示了支持。“现在的产假真是太短了,要是能延长就太好了。”提起产假,刚刚扔下襁褓里孩子返回工作岗位的徐女士满是心酸。
然而,但对于是否要延长至3年,妈妈们各持己见,更多的则是质疑是否会加重女性就业歧视。“3年不上班的话,真不知道回头还会不会工作了,真怕把工作丢了。”采访中,市民秦女士表示,现在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如果产假休太长时间,与工作岗位脱节,很有可能就把工作丢了。“产假休3年的话,哪个单位还敢招女性?”在市区一家幼儿园工作的刘楠也不支持长达3年的产假。她认为,本来女性在就业市场上就处于弱势,在女员工可享受3年产假的情况下,企业肯定会考虑用人成本,到时女大学生毕业找工作将会变得更加困难。“3年产假有点太长,也太理想化,我比较支持延长产假到1年。”新升级为妈妈的贾女士说,“现在的产假太短,孩子还太小,妈妈去工作容易加重女性的产后焦虑。如果延长至1年,孩子也比较大了,而且一些母乳的孩子也可以离乳了。”
各方观点
产妇:
晚上频起夜 白天吃不消
晚上频繁起夜,按时上班,宝宝只能交给老人或保姆照看……这是众多职业女性产后面临的现状。“一晚上得醒三四次,最严重时几乎半个小时就醒一次,喂奶、换尿不湿,抱起来哄睡,等折腾完了我也清醒了,一晚上能睡上三四个小时,已经很庆幸了。”
一个月前,年轻妈妈张倩产假结束,离开四个多月的儿子重返单位。“每天七点就要起床,严重的睡眠不足,一天都晕乎乎的,工作上经常出现失误。”对于产后重返岗位的这些日子,张倩直言疲惫不堪。
和张倩一样,很多妈妈饱受着因产假太短带来的折磨。打算母乳喂养到宝宝一岁的王璐璐,宝宝五个月时产假结束。“没想到一上班,我的愿望就被打破了。”王璐璐说,刚回单位她就被派到外地出差一周,孩子吃不上母乳,只能临时靠奶粉充饥,而妈妈也只能躲在厕所里用吸奶器吸奶,再把它倒掉。“我平时上班的时候也得随身携带吸奶器、储奶杯,胀奶的时候跑到厕所挤奶,晚上再带回家。”为了给宝宝准备第二天的“口粮”,市民严女士做起了“背奶”妈妈。“如果产假延长的话,这些问题都不存在了。”她说。
除了自身疲惫不堪以外,更有妈妈担心孩子的成长。“3岁以前是孩子启蒙的关键时期,我特别希望能陪在他身边,自己做好他的启蒙老师而不是把孩子交给老人。”吴女士说,在下一代教育方面,年轻父母和老人之间的观念、方法不同,她更愿意自己参与孩子的成长。
企业:
3年产假,工作谁来做?
“办公室一共4个人,除了经理其他3个人都是女性,其中2个人正在休产假。要是产假休三年的话,这里估计得关门歇业,这样的话招聘的时候谁还敢要女性。”市区一网点旅行社的负责人说,3年的时间太长了,并且,产假期间薪水要是全部由企业承担的话,根本负担不起。
临沂一工艺品公司部门经理石先生说:“站在公司立场上觉得3年产假太长,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但是要是放到自己老婆身上,产假休3年,这样能有时间照顾孩子,陪伴孩子成长,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对于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的问题,在记者随机采访的企业中,90%的企业负责人觉得没有可行性。很多企业负责人发出了疑问,休完3年产假后,还会工作吗?对于产假延长至1年的情况,调查中,20%的企业表示可以接受。
社会学教授:
延长至3年不现实
“将妇女产假逐步延长,甚至可以延至3年,这个提案表现出了对女性的关心和爱护,这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延长3年时间是不现实的,缺少调查和一定的资料支撑。”临沂大学社会学教授王维义说,现在的女性在社会上承担不同的社会角色,如果产假延长至3年,对于一些重要岗位上的女性来说,会耽误工作进度的开展。
王维义认为,一些企业和经营单位,某个职位上的女性因为生产休假3年,职位空缺3年的话,绝对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相反,一位全职太太就不存在休产假这种情况。延长休产假时间的理念是好的,但是具体的细则缺少调查和相关材料的支撑。
对于很多网友提出的,产假延长至1年的问题,王维义说:“具体延长多少时间的问题,可以拿到社会上做调查,由大家来讨论。不管延长时间长短,都要保证现有的产假时间长度,因为目前的产假时间,既能保证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同时不影响社会生产,可以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
网友热议
网友果小菟:想法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网友四叶草:现在的产假太短了,孩子才四个月就得去上班,对孩子以及职场妈妈来说,实在太残忍了。
网友蔷薇:1-2年就好啦,刚好可以给孩子断奶,对妈妈和孩子都好。
网友高山大叔:女儿才3个月,媳妇就被迫返回职场了。看着媳妇每天奔波于家里和单位,实在太辛苦了。
网友记事本:3年不去上班,单位会给你留职位吗?不现实。
产假的一般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分类
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难产侧切)/30天(难产剖腹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
4、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本报记者 王逸群 郇恒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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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2015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