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小客车走高速免费 山东交警发布安全出行提示
国庆长假期间,省内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费通行政策,山东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及时关注假期路况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流量高峰和易拥堵路段。
本次高速免费期间为:10月1日零时起至10月7日24时止,根据往年经验分析,预计黄金周期间出行高峰将出现在10月1日、2日,返程高峰将出现在10月6日、7日。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提前关注以下信息:
易拥堵路段有:京台高速德州至泰安段、青银高速济南至潍坊段车流量高峰期有望突破10万辆;京沪高速临沂段、济广高速长清段车流量高峰期将超过饱和容量;沈海、长深、荣乌、青兰等高速车辆量较往日将成倍增长。
发生恶劣天气的可能性较大:入秋以来,天气冷暖交替,高速公路易发生团雾等恶劣天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堵塞。易发生团雾高速路段有:G3京台高速德州至泰安段;G2京沪高速蒙阴段;G20青银高速青岛、高密段;G1511日兰高速菏泽段;G18荣乌高速潍坊段。行经团雾路段要适当增大跟车距离,降低车速,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
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管控压力大:国庆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但高速公路互通且与外省相连,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管控压力较大,省际收费站口易造成交通拥堵。在此,提醒危化品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禁行规定,听从交警指挥疏导,确保行车安全。
高速公路车辆损失交通事故可快处: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机动车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在内高速公路上,仅造成机动车财产损失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交通事故,均可按照《快处规定》自行对现场拍照等固定证据,快速将车辆撤离现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不需要交警勘查现场和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即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希望广大驾驶员提前了解快处有关规定,掌握快处方法,一旦发生发生车辆损失交通事故,可以快速处置、快速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