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城管局,济南、临沂市园林局:
近期,我厅调度了全省各市、县(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情况,全省100个市县中,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尚未编制的有9个,未经批复的有16个,为进一步做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规划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项专业规划,是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都对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划定绿线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省政府转发的《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明确“到2017年,全省所有市县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绿线全部划定并公布,纳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各地主管部门要把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做好这项关系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二、全面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尚未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的9市县要加快编制工作,2017年6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果,年底前提请当地政府批复实施;已经形成初步成果的16市县要尽快修改完善,及时组织专家论证、部门会签,按程序办理规划审议、审批手续,力争2017年上半年完成批复;已经编制完成的市县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及时启动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并纳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提升规划实施效果。
三、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执行国家、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强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的协调衔接。规划应坚持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突出绿线控制、生态绿化、立体绿化、节约型、海绵型绿化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等重点,统筹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均衡绿地布局、特色风貌塑造、数字园林建设等工作,明确近期公园、绿道、街头游园和绿地提升等建设项目,在宜居城市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快改善人居环境。
四、严格落实规划编制责任。园林绿化部门、规划部门要密切合作,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要按照法定程序选择规划编制单位,落实编制工作经费,提供详尽基础材料。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采取座谈会、网上发布等形式,广泛征求专家、部门、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提升规划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增强规划实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有关要求。设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未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市县的督导力度,2017年7月底前将规划编制进展情况报我厅,政府批复文件可随时上报。我厅将对有关市县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对工作迟缓、责任不落实的,通过督导检查、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落实到位,并把规划编制情况作为城市园林绿化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