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委管理的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各高等院校党委,有关中央驻鲁单位党组(党委):
按照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度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园区均可申报。暂不接受外商独资、控股企业申报创新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所创办的企业引进团队成员除外)。
二、申报数量
创新人才:各市各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6人;“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数量不超过10人。以上每个单位申报人选中,兼职人选数量不得超过全职人选数量;只申报1名人选的,可以是兼职人选。
创业人才:不限制申报数量。
三、引进重点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引进我省产业转型发展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其研究成果有望在关键技术领先实现重大突破,能够在我省实现产业化。鼓励引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新兴产业、金融、法律、文化创意、民生科技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四、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
1、在海外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全职人选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5年,并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兼职人选每年在我省服务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高校、科研院所引进人才,还需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拥有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等。企业引进人才,还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3、申报人回国(来华)时间应为2012年7月1日之后。
4、兼职人选除须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是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引进单位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兼职人选不得在国内其他单位再有兼职。
(二)创业人才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产业化开发潜力。
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5、创办企业1年以上5年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计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五、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依托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sso.rcsd.gov.cn)进行。需要申报单位、申报人选和注册、填报、提交信息。申报操作指南可从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下载。申报书及申报材料附件文本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平台现已开放申报单位、申报人选注册,系统接收申报提交信息开始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2、中央驻鲁及省属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申报提交创新人才,分别报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审核;市属单位申报提交创新人才报各市党委组织部审核。
3、省属单位申报提交创业人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审核;市属单位申报提交创业人才,经各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统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4、10月15日前,各牵头部门、各市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人选提交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上审核工作均依托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进行。
六、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对附件证明材料有问题的,要退回重报;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选,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申报过程中如有政策性问题,请及时与有关牵头部门联系。联系电话:省教育厅人事处:0531-81676752;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055;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与人员调配处:0531-86062146;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组织部):0531-85103761。
申报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可联系服务电话:0531—55575449、55575450。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电话:0531—82907786。
附件:1、 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申报书(创新人才)
3、 工作计划书(创新人才)
4、 工作计划书(创业人才)
5、 申报承诺书(创新人才)
6、 申报承诺书(创业人才)
7、 商业计划书模板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