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岁少女不知情被做宫颈手术 事发济南阳光女子医院
28.12.2015 21:20
本文来源: 水母网
鲁网热线接到李玲(化名)来电,称其妹妹小婷(化名)在四月份去济南阳光女子医院就医,医院未经过监护人的同意就给妹妹做了宫颈手术,并在小婷没有能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的情况下,扣留了小婷的身份证。
记者了解到,今年还不满16岁的小婷,感到阴道不适,有瘙痒感,看到济南阳光女子医院的广告宣传后,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独自去济南阳光女子医院看病。医生检查完后没有告知其要做手术,就让她躺在床上,说要做个物理治疗。在医生打完麻药针后,小婷意识到这不是简单的物理治疗,她开始后悔,不想做手术,但已没有说话的力气。此次治疗共花费2600元,小婷只凑出了1000块钱,医院便将其身份证扣下。
李玲知道小婷的事情后,很气愤,她告诉记者,妹妹是个未成年人,医院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擅自接诊并且做手术,很没有道德,而且年龄这么小,这种手术可能影响妹妹今后的生育。李玲又带着小婷去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和诚通医院检查,医生告知用这种症状只要用药就可以治疗,没有必要做手术。
李玲向医院进行投诉,医院女客户代表董女士电话告知李玲,医生并没有给小婷做手术,只是做物理治疗。
术后的小婷心理受到很大影响,至今没有去学校上课。看到一蹶不振的妹妹,李玲十分心疼,她提醒未成年少女及家长要注意女孩的生理健康,同时谴责医院不能只顾赚钱,要有医德和职业良知。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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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2015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