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停车收费又见乱象 市民停了一夜车被收240元

05.12.2014  10:12

      停了一晚上车,交40元停车费不说,还被罚款200元,这让市民李先生颇为气愤。3日,他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在泺口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过户,因自己的车坏了,便在该市场停车位上停了一晚,没想到第二天被市场保安索要停车费和罚款共240元。

          “我1日下午5:00去泺口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过户,没想到车打不着火了。联系了修理厂,修理工第二天才能过来,我只好把车暂放在市场停车位上。”他说,2日8: 30,自己去市场时发现车被锁了。保安称市场晚上不允许停车,如果停车除收取停车费外还要罚款。“保安说他们白天不收费,晚上如果停车要罚款,且没给我任何收据。经讨价还价,我付了150元给保安。”           随后,记者联系到泺口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管理人员吴先生。吴先生称,“我们白天过户车辆都是随过户随走,不允许过夜,如果擅自停车是要罚款的。”吴先生说,他们并没有具体的停车收费和罚款标准。           市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称,公共停车收费标准是白天每小时2元,夜间晚8:00-早8:00按次收费,每次5元。“但这个市场不属于公共停车区域,属于企业,因此对于停车费标准可自主定价。”她说,企业收费标准自定,但收费前要将收费标准公示,同时需要开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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