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屡清不绝牵出监管困局
“蓬头垢面”、无人认领、占用停车位……长期以来,赖着不走的“僵尸车”给市民带来诸多不便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制造了不小的“麻烦”。
《工人日报》记者近日在北京多所高校、医院、住宅小区附近走访,都发现了“僵尸车”的身影,有的随意停放在路边,还有的长期占用停车位。有媒体曾报道,北京天通苑附近的一个停车场73个停车位中有50多辆“僵尸车”。
针对“僵尸车”问题,近期,北京市占道经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并印发《2017年集中整治长期停放废旧机动车工作方案》,以城六区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清理侵占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公共区域、居民社区、城乡接合部长期停放废旧机动车。
此前,从2月底开始,朝阳区城管部门联合属地综治、社区开展了对“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前期摸排,他们在五环内共发现了500余量“僵尸车”,截至目前,已经进行了全部清理。截至5月底,海淀区共摸排出占用公共资源的废旧车辆632辆,其中机动车394辆,非机动三轮车238辆。
然而,记者翻阅资料发现,不仅是北京,全国多地都曾多次开展对“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但“僵尸车”却屡清不绝。
来源复杂被认为是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之一。据悉,“僵尸车”有的是车辆报废后,随意停放懒得负责;有的是因为车辆维修成本比较高,索性丢弃;还有的可能是失窃车辆,或犯罪分子作案后遗弃的车辆。
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城管、交管、停车场、小区物业看起来都可以管理“僵尸车”,但无论是哪一个部门管理都比较难。
记者就“僵尸车”问题联系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方表示不在其职权范围内,建议联系交通管理部门。
然而,交管部门也有自己的“苦恼”。据悉,如果是停放在道路上的“僵尸车”并且造成交通阻碍的,交警勘查后可直接拖走,之后通过查询车牌后与车主取得联系,对其进行处理。但没有交通违法,或是停放在停车位或是小区内的车辆,交警不能对其处理。
对于“僵尸车”的处置,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孟俐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僵尸车”说到底是有主物,是私有财产,在未认定为盗抢车的前提下,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但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僵尸车”予以清拖处理的具体规定。
对此,一位北京市政协委员表示,治理“僵尸车”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相应立法滞后,缺少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主体不明,缺少具体执法部门;处罚力度不够,缺少有效的处罚方式。因此,有效治理“僵尸车”成为考验各地各级政府治理能力的一道难题。(记者 杜鑫 实习生 汤宁娜)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