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与科学
儒学与科学(主要指自然科学)的关系,是中国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近代以来,一些学者认为,儒学排斥科学、阻碍科学,与科学和现代化势同水火。对这种观点,有必要予以辨析。
对于儒学与科学的关系,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在儒学作为中国哲学要素的意义上,二者是哲学与科学的关系;在儒学作为中华传统文化要素的意义上,二者是传统文化与现代科学的关系;在儒学作为人文科学要素的意义上,二者是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如果再进一步提炼和概括,则可以说,儒学与科学之间是善与真的关系。儒学和科学的旨趣,当然都涵盖真、善、美三个领域。但从本质上说,儒学是一种追求以仁为核心的善的哲学;而在科学的价值取向中,求真是基础性的。从这个角度说,儒学与科学不是互斥的,而是相容、互促的。
儒学所求之善以科学之真为前提之一。在求善的问题上,尽管儒学一向重视言传身教的作用,但也强调从求真的角度对什么是善、为什么要求善以及求善的方式方法有准确深入的认知。儒学的核心价值取向是尊德性,但同时认为必须道问学。在一定意义上说,道问学是尊德性的前提。所以,儒家历来强调以德摄知。孔子明确主张“未知,焉得仁”“知者利仁”,把知作为得仁的手段,视利仁为知的目的。孔子所确立的以德摄知传统,为历代儒家所继承和发扬。孟子认为:“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董仲舒认为:“仁而不知,则爱而不别也;知而不仁,则知而不为也。”二者都强调知为仁和义服务。朱熹认为:“学者功夫唯在居敬穷理二事,此二事互相发,能穷理则居敬功夫日益进,能居敬则穷理功夫日益密”,强调穷理之知与居敬之德相辅相成,以及知服务于德。王夫之强调见闻之知,认为“人于所未见闻者不能生其心”。戴震则提出了“德性资于学问”的命题,明确把学问置于德性的基础地位。
儒学把明道德之善作为知的基本方向,但并没有否定和忽视对自然万物的认知,而是把对自然万物之知主要限定在德性之知的范围内,视知为实现善的手段。所以,儒学并非与求真绝缘,也绝不反科学。只不过在儒学看来,求真主要是“穷天理、明人伦”,自然之真必须从属和服务于伦理与性命之理以及政治之真。正因为如此,儒学对于科学具有内在的需求。譬如,敬授民时,需要天文历法;“安民富而教之”,需要农学;“疗君亲之疾,救贫贱之厄”,需要医学;治国安邦,需要地理学;等等。
儒学所求之善可以为科学之求真提供导向和规范。求真有端正目的、提高效率的问题,二者均需要善的导向和规范。我国古代科学家的研究目的,大都深深打上了儒学的烙印。其最常见的目的有:追求儒学所提倡的富国安民,实践儒学的忠、孝道德,扫除儒家经典所包含科技知识的阅读障碍,准确理解儒家经典的本义,等等。儒学对现代科学家端正研究目的,也有一定助益。爱因斯坦认为,现代科学家应树立崇尚真理的价值观。其基本价值取向不是官本位,也不是金钱本位、名誉本位, 而是事实本位、真理本位。树立崇尚真理的价值观,离不开人文素养的支撑。尽管历史上儒学在培育我国科学家崇尚真理的价值观方面存在局限性,但可用的思想资源还是不少的,如儒家提倡的天下为公的理想、敬事而信的作风以及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诚实态度等。
科学的求真要提高效率,也离不开善的规范。为了提高研究效率,科学家必须恰当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科学界与社会以及事业与名利等方面的关系。处理好这些关系,适当吸收儒家伦理必将大有裨益。儒学所倡导的许多道德规范,可以为科学研究提供有效的伦理基础。例如,“诚”能够引导科学家实事求是,不作伪;“信”能够引导科学家坚守诺言,保持信誉;“恕”能够引导科学家推己及人,团结同事;等等。
(作者为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马来平;来源:《人民日报》201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