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要给儿子做戒毒榜样 以身试毒染毒瘾

08.06.2017  20:03

    原标题:劝儿子戒毒不成 父亲试毒染毒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8日讯 为劝儿子戒毒,福鼎男子李某竟以身试毒,结果自己也染上了毒瘾,一发不可收拾。近日,福鼎市检察院受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该男子李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检方批准逮捕。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16年4月下旬至2016年5月3日期间,多次在其家中房间内,提供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海洛因(“白粉”) ,吸毒工具“冰壶”、“锡箔纸”,容留杨某、陈某、林某、王某等4人以“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

  犯罪嫌疑人李某之所以有今日,源于十年前的救子心切。原来,十年前,李某得知其儿子染上毒瘾后,多次苦苦相劝戒毒,但其儿子却声称毒瘾难以戒掉。对此,李某并不相信。深知吸毒害人不浅的李某,为了挽救儿子,使其回归正常人的生活,竟作出了一个无知且荒谬的决定:以身试毒,要给儿子做戒毒榜样。可悲的是,他没有想到,他的这种爱不仅没有感化儿子,反而让自己也染上了毒瘾,一发不可收拾。

  几年前,其儿子因为吸毒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锒铛入狱,之后又因吸毒染上疾病而死去。但是,儿子的离去,终究还是没能戒去李某的毒瘾。如今,年逾花甲的李某本可以安享晚年,与家人共度天伦之乐,却因为十年前的一次错误决定,导致家庭悲剧频演而后悔莫及。

  “如果没有那次错误的决定,自己也不会走到现在这个地步。毒品,真的是碰不得的东西啊!”面对检方办案人的讯问,李某满脸后悔地表示,因为吸毒,他交上了不少“瘾君子”,在正常人生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并且还多次与他们在住所房间内吸食毒品。

  检方办案人介绍,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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