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千万元专项资金规划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16.09.2014  08:17

◆山东10座名城,全国第二

◆公布373处省级历史优秀建筑

□记者 王红军 报道

本报济南9月15日讯 “今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列支1000万元,专项用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

编制和修编。”这是记者今天从“孔子故乡 中国山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采风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山东是历史文化大省,是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遗产丰富。自1982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以来,山东坐拥曲阜、济南、青岛、聊城、邹城、临淄、泰安、蓬莱、烟台和青州10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位居全国第二。

在名城中,除了大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街区外,还有一批在中国建筑史上有一定地位的历史优秀建筑。这些历史建筑有的虽然达不到文物级别,但也代表了一定历史时期的建筑风格,对体现传统风貌、突出地方特色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我省分两批公布了373处省级历史优秀建筑,各市也公布了一大批市级历史优秀建筑,凸显了城市历史文化特色。今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又会同省文物局组织了“山东省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评选活动,济南芙蓉街-百花洲等35个历史文化街区已报省政府审批认定,从而形成了全省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名城的点、线、面三维一体的保护管理体系。

省文物局副局长由少平表示,文化遗产资源改善了经济业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影响力更加突出。“2013年山东省文物业参观人次达5735万人次,门票收入超过11亿元。‘十一五’期间,山东省文博事业投入直接产出比例平均达到1:10.58。

此次名城采访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政府新闻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主办,未来五天里来自全国31家媒体的51名记者编辑以及部分知名博主、山东图片库签约摄影师、媒体评论员和外国友人将分南北两路深入10个城市,走访遗留古迹、倾听民俗历史,感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新时代焕发出的蓬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