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统筹60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全省旅游厕所改建

31.03.2016  10:53

为落实《山东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推动全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任务顺利完成,近日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制定出台《山东省新建改建旅游厕所奖励暂行办法》,明确省财政两年内每年统筹安排资金6000万元,对纳入全省旅游厕所新建改建任务的旅游景区、交通集散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城市商业街、加油站和大型商场超市等区域内厕所改造建设进行奖励。《办法》规定,省级奖励资金由省财政根据各地旅游厕所建设完成情况下达各市,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省级旅游厕所改造任务的,经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后,由当地财政部门对旅游厕所业主拨付奖励资金,超额完成任务的,超额部分一并纳入奖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