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省直文化系统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传统节日的保护传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近日,省文化厅将在全省开展“美丽非遗迎新春·欢欢喜喜过大年”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准备,积极参与省里组织的有关活动。
元旦、春节期间,省里将举办“我眼中的非遗”全省摄影大赛、年俗文化展等系列活动(通知另发)。各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里的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参加。
二、组织开展本地特色文化活动。
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本地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传统习俗,组织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节庆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的融入群众,融入生活。
三、统筹安排、确保安全。
元旦、春节节日文化活动涉及范围广、参与人员多。各地、各单位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组织实施。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节日期间文化活动的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四、需要报送的材料及时间
(一)附件内容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二)2015年3月10日前,各市、省直文化系统各有关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市、本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的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包括名称、地点、节庆习俗与活动历史沿革、主要内容及特色、各地重视、活动开展、当地媒体宣传、群众参与、社会效果、工作亮点等情况),要求内容清晰,简洁明了。活动开展及群众参与情况应有具体数字;当地媒体宣传的情况,应附影印件。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报送本市、本单位开展“美丽非遗迎新春·欢欢喜喜过大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的图片20张,像素要求300dpi以上,2MB以上,并配有文字说明、作者及拍摄时间。图片通过“山东非遗交流群”(QQ群号:140090013)报送。
联系人: 蒋士秋 王 轩
联系电话:0531-86568889
附件: 市(或单位)组织开展“美丽非遗迎新春• 欢欢喜喜过大年”系列活动一览表.doc
山东省文化厅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