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优化资产结构 投建光伏电站有效扩充盈利范围

31.03.2015  16:08

   3月28日,海润光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出售其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通辽新盛100MW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公告和对外投资公告。

  据公告显示,海润光伏及其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向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转让其持有的科左中旗欣盛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盛光电”)90%的股权。   据了解,本次交易将以35,572.4万元成交。双方约定,于登记日旷达电力向欣盛光电支付3.3亿元,在协议签署前旷达电力已支付的2.5亿元预付款将自动转为首笔支付款的一部分,到登记日旷达电力实际只需支付8000万元。到2015年5月31日,旷达电力将向欣盛光电支付至对价的95%元,共计33,793.78万元;于登记日后12个月内或电站全部100MWp均满足商业运营手续时(以两者较早为准),旷达电力向欣盛光电支付剩余的5%,即1778.62万元。   据悉,旷达电力系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项目投资。欣盛光电在内蒙古通辽欣盛拥有100MW光伏电站项目目前已并网发电。     数据显示,旷达电力2014年1-9月营业收入249,808,580.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72,608.24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总资产1,330,379,826.7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22,517,559.38元。   公告显示,欣盛光电目前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投资建成并网运营的科左中旗北新艾勒一期50MWp光伏电站、二期欣盛科左中旗50MWp光伏电站(其中30 MWp光伏电站的并网手续正在办理中),项目电站资产完整。   一位行业资深人士认为,公司本次转让欣盛光电的股权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的资金流状况,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润光伏将不再持欣盛光电的任何股权。据公司内部知情人员表示,本次成功售出欣盛光电电站项目,是公司对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一种全新的探索与创新。   与此同时,本次董事会同时通过海润光伏对外投资公告显示。公司将在山西省霍州市、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山东省潍坊市、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内蒙古察右中旗、内蒙古达拉特旗6地独资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100万元人民币。据了解,公司此次对外投资所涉经营范围主要是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等方面。   公告显示,通过加大对光伏电站的投资,将使海润光伏整体盈利能力大大加强,这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支撑,也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盈利范围,有利于公司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