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如何去除湖泊污染这一“心腹之患”
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对365个水质较好湖泊进行保护。《规划》将水质较好的湖泊划分为5个自然分布区域,即东北湖区、东部湖区、云贵湖区、蒙新湖区和青藏湖区,并分别给出了保护和治理的具体指导意见。
目前我国湖泊污染的状况如何?都有哪些新的治理要求和手段?记者为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的重点湖泊中,水质为污染级的占39.3%。31个大型淡水湖泊中,17个为中度污染或轻度污染,白洋淀、阳澄湖、鄱阳湖、洞庭湖、镜泊湖赫然在列,滇池水质重度污染。
中国环科院副院长郑丙辉就此指出:“《规划》的出台,折射出国家湖泊治理的思路有所调整,即既要治劣、更要保优。此举有利于扭转过去污染越重越能得到重视、越能得到国家财政支持的‘逆政策效应’,有助于避免重走太湖、滇池等多个湖泊‘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这次在《规划》中明确,将优先选择水质较好、重要饮用水水源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
《规划》分析了自“九五”以来,国家对污染严重的太湖、巢湖、滇池开展了大规模的治理工作,初步遏制“三湖”水质恶化趋势的情况。但指出“三湖”治理效果并未达到理想状态。随着湖泊流域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种植养殖业、旅游业、采矿业以及沿湖工业和城镇化不断发展,保护一湖清水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一定要避免劣水再影响好水。
创建多元化“水生态安全”保护体系
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指出,雾霾被称作国家的“心肺之患”,而水安全问题正在构成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为此,必须优先保障水生态安全,设法避免仅存的好水再变坏,这样才可能腾出更多的精力治理水污染。
吕忠梅分析:“从政策侧重点看,《规划》由过去重点关注富营养化等水质变化,向关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健康转变,对水体营养程度变化、湖水咸化、生物多样性变化等生态环境问题予以全面关注;从保护范围由过去重点关注东部湖区等发达地区的湖泊或城市内湖,向全国五大湖区广覆盖转变,对西部等偏远地区的湖泊也给予了应有重视。《规划》明确提出要开展湖泊流域生态环境的系统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入湖水量、污染物负荷、流域水利工程、湖滨带开发利用等对湖泊生态安全产生影响的方式和程度,分别对湖泊水生态健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流域社会经济影响等方面进行湖泊生态安全评估。”
据了解,从保护资金看,以前治水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甚至中央财政,而《规划》明确了建立“中央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以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财政资金视情况予以适当补助,以引导各地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机制。
信息公开是“保优治劣”的关键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认为,好水当然要保,劣水也坚决要治。而在治的过程中,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是全民“保优治劣”的关键手段。“因为,水是天上地下互联互通的,如果劣水不治好,好水迟早也要遭殃。”
《规划》强调了完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机制,促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重要性。张波介绍,近年来山东在这方面有很多探索。比如,山东各大流域目前全部执行从严的环境标准,山东省环保厅、质监局联合发布了《全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引导涉水企业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改造,积极推进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要保住好水,就是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就是让水尽量在天然生态系统里自由循环。张波介绍说,山东省正在依托人工湿地和退耕还湿工程,建设环湖沿河大生态带。目前,山东省已建成人工湿地120多处,总面积达23万亩,修复自然湿地80多处,总面积达24万亩。而南水北调的调节水库南四湖,共获得专项保护资金11.4亿元,扎实推进湖泊生态保护与修复,确保水质安全。
链接: 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4-11/21/nw.D110000gmrb_20141121_3-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