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文化产业如何与社会资本“共舞”

16.11.2015  12:27

  随着跨界并购和融合发展成为常态,外来资本和人才进入文化产业已是大势所趋。在“互联网+”的新热潮下,文化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投融资方式更加多元化。如何调动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的热情?如何避免资本逐利性对产业的透支?如何制定科学的文化政策,寻求产业发展和资本运作的双赢?在日前由光明日报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与北京新元文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主办的第四届中国文化产业资本大会和文化部文化产业司主办的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座谈会上,业界专家对此进行了详细研讨。

  1 一种趋势:文化产业和金融合作风生水起

  【数据】 据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一季度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统计,截至2015年3月末,文化产业本外币中长期贷款余额达到2124亿元,比年初新增166亿元,同比增长25.1%,高于同期中长期贷款平均增速9.4个百分点。

  这一数据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为经济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文化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文化产业与金融合作风生水起。

  文化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文化产业本身的良好增长态势。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即使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文化产业发展的速度也仍然高于国民经济增长的速度。自2004年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大大高于GDP增速。在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一系列的重大战略推动下,我国文化产业规模不断壮大。2014年全年和2015年上半年,新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数量同比分别增长83.51%和68.5%,远高于同期全国新登记注册企业的增幅45.88%和19.4%,文化产业正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的重要力量。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在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发展新阶段,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也面临新的形势,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

  2014年3月14日,《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提出了融合发展的理念,把文化产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大格局和背景下进行考量。

  2014年3月,按照中央关于“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的要求”,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

  “文化部联合财政部已经连续三年实施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文化金融扶持计划,通过贷款贴息、债券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支持了超过400个文化产业融资项目,累计资金超过23亿元,极大地调动了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积极性。”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副巡视员施俊玲介绍说。

  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撑和促进下,文化产业日益受到资本的青睐,文化金融合作正在成为产业发展的推动力量。在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文化产业跨界并购风生水起。

  北京新元文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德良分析指出,2013年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规模为2.4万亿元左右,2014年将保持2.4万亿元以上的规模,文化产业从不同资本渠道获得的资金约为2000亿元左右。这些资金中,不到10%的资本来自股权投资基金、商业银行等,其他90%的资金来自社会资本。

  “然而,我们看到文化产业融资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也要看到文化产业融资规模依然很小,融资渠道比较窄,跟当前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并不匹配。因此,尽管大家都看好文化产业发展前景,金融机构也越来越愿意投资文化产业,但是对广大文化企业来说,想要便利获得金融机构的支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政府部门和市场共同支持。”施俊玲说。

  2 两个平衡: 促进产业与资本的共赢发展

  【经验】 为促进文化金融合作,2014年年底,上海推出了十条具体措施,其中包括“设立文化创投风险引导基金”,每年从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亿元,连续三年每年筛选5个符合条件的创投基金,对每个创投基金投入2000万元。“对被投的社会基金,我们要求政府投资2000万元,该资金的配投基金在4000万元至6000万元,从而起到了撬动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作用。”上海市委宣传部文化改革发展办公室主任胡明华介绍说。

  胡明华透露,除了创投风险引导基金,近期,上海正在筹备创设上海市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每年在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中拿出一笔资金,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发挥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吸引各类产业投资机构支持上海文化产业发展。这对很多地区发挥政府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力量投资文化产业具有很多启示。

  专家指出,在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中,有两种力量的平衡十分关键,一是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如何平衡,二是资本与产业的平衡如何实现。

  “随着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政府投资的绩效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创新投入方式,改善投资机制,示范和带动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将成为政府投资的重要任务。而上海在文化金融上的探索也说明,贷款贴息、后期奖励、引导投资、组合投资等模式会成为政府专项资金、投资基金等改进绩效的主要方向。”胡明华指出,政府在促进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上要起引导作用,要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完善文化产业资本市场。

  近年来,文化产业不仅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同时快速成长的文化消费市场也越来越有吸引力,各种资本对文化产业的投资热情不断高涨,文化产业资本运作越来越活跃。各种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纷纷成立,募集资金的额度快速增长。根据北京新元文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报告统计,到2013年为止,中国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103家,总募集金额达到1408亿元。2014年,文化产业共发生并购事件159起,并购总规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

  在这种背景下,很多业内人士产生这样的担忧:如虎而来的社会资本来袭,是否会挤占文化产业本身的发展空间?如何实现资本与产业的共赢发展?

  专家指出,这就需要我们科学合理地制定文化政策,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文化产业。

  “除了政策,还要破解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在落地的过程中需要对社会资本进行引导。首先是国有文化集团的引导,其次是产业集群的引导,此外还有服务平台的引导。平台具有整合政策、信息、渠道等作用,是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窗口,发挥各类服务平台的引导作用,更有利于产生规模效应。”南京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总会计师边晓红说。

  3 三个创新: 为社会资本进入搭建平台

  【探索】 谈到文化金融的创新问题,上海市徐汇区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建红深有感触。她介绍,作为文化金融合作的先行先试地区,徐汇区正在进行多项探索,一是积极推动科技和金融创新,探索创投+孵化的创业新模式,二是鼓励金融机构探索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产品和业务创新,支持区域内银行设立文化金融专营机构,区政府专门拿出1000万元文化类信贷风险准备金,弥补文化企业抵质押物不足等可能存在的风险,提高文化企业担保的风险容忍度。

  坚持“互联网+金融”支持“文化+科技”的创新发展思路,徐汇区通过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创新文化金融服务体制,打造立足上海、辐射全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其中的创新精神值得借鉴。

  专家指出,要实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到同期GDP总量5%以上目标,需要进一步提高文化金融合作广度和深度,有效激发文化产业发展的活力。未来,应该着力推进三个创新:理念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

  “当今社会正在步入后工业时代,第三产业比重占到国民经济一半以上。而我国当前主要投资模式基本还是工业大生产时期所形成的资金融通方式,这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现状和未来趋势。”施俊玲指出,在当前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金融机构应在理念上要有所创新,回归金融的本质,切实起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应进一步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从小微文化企业的规模和特点出发,不断提高创新水平,使资金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投入到小微企业创新当中。

  近年来,国家大力鼓励债券市场、小贷公司、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积极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大大扩宽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融资渠道,尤其是P2P的出现提供了多样融资选择。“互联网+”与金融业不断融合,必然带动投资渠道和模式的不断创新。

  “因此,未来要改革融资模式及制度,完善新型融资模式管理办法,建立与当前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切实为金融持续有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的保障。”胡明华说。

  “从模式创新上来看,社会资本进入一个很大的障碍是鉴定评估体系并未建立。我们做项目过程中,有一个版权交易中心给大量影视制作机构提供资金支持,银行也看到这种需求,但是不清楚文化产品的价值,由于没有评估体系,银行不敢介入。”陕西文化产业集团董事会秘书朱劲松指出,在发展中我们也做了大量艺术品质押融资,但仅靠自身的平台是不够的,应该有更大的体系来支撑,这样金融机构才能更放心地为中小微文化企业服务。

  刘德良建议,促进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领域,一是要消除行政壁垒,为社会资本进入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建议财政贴息的办法在全国普及;三是要鼓励社会化文化组织发起设立投资基金,鼓励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并且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石;四要鼓励投融资信息服务机构和平台的发展,最终实现按照新的模式,按照市场的需求促进文化产业投融资发展,促进社会资本更好地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链接

  促进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政策一览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通过独资、合资等多种途径,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演艺、娱乐、游戏等行业和领域。对民营文化企业在立项审批、投资核准、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方面,要与国有文化企业一视同仁。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对于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文化企业,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为金融机构处置文化类无形资产提供保障。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广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供公共服务。在能源、交通运输、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支持发展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的优势。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